台灣人民對於重機上路的基本規定還是不清楚

就算是重機
如果哪天發生交通意外的時候應該要把它視為汽車(鐵包肉)還是機車(肉包鐵)呢?
台灣法律很多時候都是情理法判決
但是重機既然是用汽車的標準,那麼到時候應該要視為汽車吧
再說,不管是多少錢的重機一旦發生車禍,都會比汽車來的危險
與其到時候後悔,倒不如以安全為優先,畢竟「安全才是回家唯一的路」嘛!
沒車時是四輪汽車
有車時是四輪機車


















皮很丘 wrote:
edisont w...(恕刪)

法律是保障大眾權益
真要這麼說的話
普重機+輕機登記的數量應該比四輪六輪來的多
而且肯定九成以上都是在討生活
豈不是要對調成汽車行駛最外線
中內線由機車行駛並劃上禁行汽車字樣

我同意不影響他人的自由才是自由
但應該還大家該有的、平等的用路權利
並唾棄所有的惡意違規、影響他人的駕駛
比起重機違規
立委一天不修法嚴懲酒駕者
大眾的生活哪來的保障

水月鏡 wrote:
就算是重機如果哪天發...(恕刪)

現在車禍是依肇事責任來判定了
已經沒有機車比汽車贏面這種道理
毛治國:『開車的人自以為很了不起,只要我上路,路就是我的,你們擋我的路就是不對,我最大!』
不曉得跟小綿羊搶機車道
塞車時停在機車停等區的550cc以上的兩輪車算重機嗎??


唉~~!!最倒楣的還是我們騎小綿羊的了

wells130974 wrote:
法律是保障大眾權益真...(恕刪)


民事賠償也是這樣嗎?
如果是機車的錯汽車就不須賠償了嗎?(如果對方還掛掉的話呢?)
純粹玩笑話~以後也開放普通重型機車上快速道路好了...反正都騎的到速限嘛..為何只優惠給重機呢?

不然重機賣便宜點...大家改騎重機好了..哪都可以騎..好像也不錯..
台灣沒有汽車道
多少人連快、慢車道都搞不清楚了
怎麼總是一堆人把汽車道掛在嘴邊...

水月鏡 wrote:
wells1309...(恕刪)

台灣的畸形法律是死者為大
假設今天汽機車發生車禍
機車騎士輕傷,汽車駕駛不幸死亡
我相信在道義上機車還是要賠汽車
這就是台灣奇怪的情理法
光是一條應注意而未注意
被害者也不能全身而退了
毛治國:『開車的人自以為很了不起,只要我上路,路就是我的,你們擋我的路就是不對,我最大!』
相對的 重機騎士知不知道自己是小客車呢?

既然重機 =小客車

是不是就該乖乖跟在前一部汽車的後面

而超車也一樣要換車道呢?


常看到重機騎士忘記自己的身分

在同一車道與汽車「並行」

或從同車道的空隙超車


「大家」都要適應啦

wells130974 wrote:
說穿了那句話就是禁行...(恕刪)

那您就是四輪大娘囉?

好啦~言歸正傳
這種版面通常討論不出結果的....
因為人民接受的的資訊與觀念大相逕庭
加上長期根深蒂固的觀念
碰上新路權的大型重型機車
哎~一筆糊塗帳

這個世界上根本沒有可以讓她哭的人, 因為真正值得讓她哭的那個人根本捨不得讓她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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