勸人小心騎車 卻被刪文了

玉米大師 wrote:
加上有幾個對重機很反感的目擊民眾證詞...(恕刪)

你這句話實在對證辭很不利
如果證人是找有預設立場的人
證辭實在只能參考參考

不過這事故機車速度再怎麼快也不該是肇事主因的

--
老實說我覺得為了客戶和工作要把黑的說成白的工作很辛苦..
這是我看完金凱瑞電影後的感想
泡了一壺好茶
繼續看各位蓋大樓!

重點是人都掛了..爭誰對誰錯很爽嗎??
一個騎快..一個擋路
這種事情永遠會一直發生!
orion0709 wrote:
重點是人都掛了..爭誰對誰錯很爽嗎??...(恕刪)

知道對錯才能減少發生一樣的事
左右轉不去注意其它車輛才會一直發生一樣的事

orion0709 wrote:
泡了一壺好茶繼續看各...(恕刪)
怪了= =根本沒人知道他有沒有期快

何必那某快下定論??

因為別人危害到安全導致上天堂了 卻還有人去幫不對的人說話

除非你沒同理心= =不然哪有可能不幫忙說話
你以為每個人都是賽車手阿
遇到緊急狀況都會有慢動作出現阿?!
真的很單純耶你
沒必要為重機或汽車護航
出事就是出事了
什麼叫100KM也閃的掉
你是強調什麼
很強很神手?
還是勸大家小心騎車開車較重要吧
怪理論一堆




DCSHK6820 wrote:
重點是"外側迴轉"誰...(恕刪)
重機車速無解
沒人知道當時情快,是未知數;
是快是慢都只是臆測。
汽車迴轉卻是不爭事實。
想用未知的的一側幫助減輕事實的錯誤,
這邏輯上根本犯錯了好嗎?

何必再爭,為苦主默哀。

玉米大師 wrote:
是會有一堆故意發表反...(恕刪)



奇怪...北埔到峨眉這麼長的路若斑馬線、紅綠燈數量不夠,你怪我囉?
為何不能就你提的例子質疑是否沒遵守交通規則過馬路?
若有走在斑馬線上,而不是隨意穿越馬路,對方開幹你還可以報警,因為是路權100%你對。
你既然是當地居民就可以要求縣政府多設相關設施,這是你的權益。
難道路上沒紅綠燈、行人穿越道...行人就可以隨意穿越馬路?
既然你連行人路權的認知都誤解成這樣,我看到你的發言才是真的看看笑笑就好。
話說回來.........

不知證詞有沒有把迴轉點剛好是檳榔攤 , 車主疑似買完檳榔後直接迴轉的八掛阿???

然後 , 有沒有覺得....老是有人裝得好像在事發地點人面很熟 , 消息很靈通的感覺??

ballcat wrote:
話說回來.........(恕刪)


不用扯這麼多了,反正收錢的人講的話會不會公正大家都看在眼裡

玉米大師 wrote:
各位加油,歡迎繼續砲...(恕刪)

交通事故都是有因果的,你處理過這麼多應該也知道吧?
如果馬三不違規橫跨車道迴轉,那麼事故如何產生?
那信賴原則呢?
每個駕駛絕對知道道路有來往車輛,
依信賴保護原則,遵行在道路上的機車騎士也相信其他道路使用者會跟他一樣謹慎小心,
今天是馬三駕駛的不謹慎製造法不容許的危險導致機車騎士事故,
那麼責任當然在不謹慎的人身上,
這個例子馬三違規無庸置疑,該負的責任就要負,不要把責任推到往生的人身上,
當然,以你所說鑑定委員會的狀況,你不過想用鑑定委員會的不專業來為客戶脫罪,
事實上誰該負責任你心知肚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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