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pcih607t wrote:
只怕所有的重機都停汽...(恕刪)


大大說的沒錯
試想,如果一個觀光地區的停車場有一、二百個位置
結果有一個重機車隊約出去玩有三、五十台
光這個車隊就佔掉停車場四分之一的車位,然後停車場裡面看起來還空空的
這樣大家覺得是不是浪費空間又讓大家不方便,社會觀感也不好
如果有一天
停機車格的收費是汽車格的十倍
不知道樓主會不會還是想要停機車格????

KIDDMING wrote:
話說~小弟星期日與太...(恕刪)


重機真好
可以使用快車道
不用兩段式
塞車的時候又變機車可以鑽車縫
然後停車的時候又想要享受機車的便宜

這麼好康的事
大家快去買重機
看吧,樓上二個人完全搞不清楚狀況
只是一昧的攻擊紅牌
有這個建議就應該去找立委, 捷運公司, 台北市政府..

後面加那省錢的兩句, 真的是討砲..

法令的問題就應該法令解決不是嗎? 法令還沒解決就應該遵守不是嗎?

還是你也認為美國好多地方都可以帶槍, 你也要去買一把? 你可能公民與道德不及格吧~
本來法規就是這樣囉
不過普通人沒事也不會去停在汽車格吧...
就當作是觀光區沒辦法
不然其實停路邊也是可以
怕被拖或刮就是了...

KIDDMING wrote:
"該停車場"沒明顯告示阿!!...(恕刪)


難道你會把轎車停在整排的機車格上嗎?

機車格上會有明顯告知這個嗎?

當初停車直接去停汽車的不就沒事了~

再者,管理員出來規勸時,你身知法規的人本該說對不起,而不是反問他為什麼,沒明顯告示阿~

有點在奪理了~

話說停車本來就會有酸文~任何車都一樣 你在意幹嘛?

KIDDMING wrote:
話說~小弟星期日與太...(恕刪)


想省錢還騎重機(笑)

油錢 燃料稅...能省錢?
別鬧了..

法律有時候就是要那麼死.
就是要通用在任何地方......

不同區域不同規定... 只會讓更多人感到不便.


難道設定一個法律, 導盲犬哪都可以去,只有政府機關不適用??因為政府機關有人帶領...


懂了嗎?


另外...
重機絕對不會只因為小小一個汽車停車格就被不爽...

絕對是更多其他"""機車"""因素

這兩天我就聽到三次超級吵的白木機車...

我以為是改的速克達......


結果三個都是重機..

還小小一個紅燈,50公尺.
硬要玩 0 加速到 50km/ h 用.......1....10秒鐘.........
對.. 十秒鐘...
因為打擋......爛到爆......
如果是故意不打擋衝轉速讓聲音大聲... 那更白目..


技術爛還要玩暴衝.. 還在上下班的時候..

這才是重機族裡的白痴害群之馬...

一群車隊去觀光區..
還真的四十台停四十個車位喔..

找的到再說啦..
都麻能擠就擠.
你以為開車的會跟重機客氣嗎???
撞倒誰吃虧大... = =


取暖文好笑..
有些支持文更好笑...
KIDDMING wrote:
話說~小弟星期日與太...(恕刪)


我是不確定一般機車格有沒有233公分這麼長,但我肯定樓主不怕停機車格回來時照後鏡被旁邊的車子K到之類的吧.
不知道樓主下次停到機車位時---會不會在電梯裡面聽到兩個年輕騎士在討論,重機這麼大一台又這麼貴,一次又可能佔用兩個機車位,害我找了好久都找不到機車位,停在他旁邊我又怕萬一牽車不小心給他碰到一下,那我一個月的薪水搞不好又沒有了,真不知道他來觀光區騎什麼重機!!---那該怎麼辦才好?
至少以目前的機車格畫法,應該很少可以停下兩米多車長的機車吧.我記得看過一般機車停車格好像是1公尺X2公尺的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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