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放上國道 , 到底是在怕什麼 ? ( 希望理性探討 ,勿情緒 )


joey888 wrote:
開放上國道 , 到底...(恕刪)


+1

還真怕不是自個因素發生的事故被波及到!!!~
撞到重機不用賠的話

我就可以贊成
個人覺得,不應該區分何種CC數才能上,
應該是分,鐵包肉的才能上去,
而肉包鐵的都不應該上去
高速公路很多路段是沒有燈的.通常你壓到什麼不會知道的.你覺得安全嗎?
多部車輛輾過,屍塊散佈達六十餘公尺
大小屍塊至少散布七處

再跟你說一個直實例子.有一汽車.跟一機車垂直發生事故.頭對頭.但機車是先倒的.人撞到汽車(汽車本身無撞擊傷)
但...汽車駕駛負過失傷害罪.機車騎士要求30萬才肯和解.不然要告到底(對方是專門被撞的.他算入過失傷害易科罰金+人身+財損.)...在台灣的法律是保護弱者.而不是尊重路權.當有一天.法律尊重路權.也就是有路權為大.我支持.

例如.前面摔車.後方因不可避免.付民事減少刑事(是減少不是消除).
或二側摔車.機車付完全責任(誰叫你摔).

kyoufu294 wrote:
台灣人 常常很有氣魄...(恕刪)


没错!大陆这边你超车,打远灯按喇叭!

都不会被打~哈哈

台湾应该随便就被拿喷子桶了吧

concall81 wrote:
以樓主大大這樣的觀念...(恕刪)

對啊
重機跟汽車同路權
如果法律規定重機發生事故摔車
後方汽車駕駛人為自身安全及其他行車安全可以無責的輾過去
那我覺得我會贊成

concall81 wrote:
以樓主大大這樣的觀念...(恕刪)

swrdabo wrote:
怕什麼?有空的話可以走一趟北宜公路...(恕刪)

還有106線道~~

國道最高限速110, 大多車子也開110~120之間,
重機車友說 "別人反對是怕被刷卡", 然後又認為自己都很守規矩
上面這個論點看起來有沒有怪怪的!?

有時候嘴巴說不要, 打字不小心就會誠實了一下了~~~

STEPHENKAO wrote:
我只希望...麥修嗨...(恕刪)


大大你也住基隆阿? 我只知道每次走新台五路 就很辛苦
大家都言重了,

最多是電視臺多一點社會新聞可以報,多一些白髮人送黑髮人(如宣明智女婿),殯葬業多一點收入,醫院多一點病患,汽機車業者多一點收入,保險業者多賠一點,可以活洛經濟,沒有什麼不好。

abang125 wrote:
我覺得重機上國道,其實就是將它應有的路權還給它而已
不過...要是將那"應注意未注意"條帝王條款給拿掉...我會更贊成
想上國道跑個快,沒問題!
請拿自己的行為與生命作擔保,不要耍帥出了事又拉個楣鬼陪錢+刑責處分


最同意這點,要怎麼騎當然都可以,但是一旦出事了,不要哭天喊地的,不然沒那個屁股就不要吃那個瀉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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