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njiayulady wrote:
這麼冷又濕的天氣,強迫民眾騎機車不能開車喔??
...(恕刪)
誰說要強迫了? 交通工具 請自行視需求選擇
現在機車族 只不過是要求一條安全回家的路罷了
你要問我怎麼做? 我當交通部長的話 將實施以下政策
1.路補平 所有標線摩擦係數要合乎標準 做不到的相關公務人員一律以貪污罪處理
2.按照WTO 150cc為標準 重新規範分級
150以下為輕型 比照現行機慢車管理
151~500普重型 免兩段式左轉 可行快車道高架橋
500以上大重 可行國道 可視需求情況停汽車格 不強制
3.有機慢車道之道路 汽車皆不得與機慢車交會直接右轉 應等右轉專用燈
4.公車 完全不可變換車道行駛 只能順著道路最外側行駛靠站
所有公車行駛路線主要幹道 加設護欄 禁止停車
5.違規停車 被撞壞不得索賠 應自行負擔
6.酒駕致人於死 一律以謀殺罪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