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爭取是高速公路的路權
以前爭取是快速道路的路權

今天還沒有高速公路的路權, 是因為大家都還沒準備好100%守法, 有老鼠屎.
以前爭取到快速道路的路權, 是因為大家都做到100%守法, 讓民意/政府網開一面, 施捨給重機囉?

簡單的邏輯
普通的腦袋就可以想通吧

如果還認為不違規就可以獲得路權
該說是天真
還是不肯面對現實

kitsune55 wrote:
重機永遠不會錯!!!
我超速,跨越雙黃線超車,公路上競速,永遠是對的。
跳出來說我不是的,全都是買不起重機眼紅......(恕刪)



違規就是錯, 沒甚麼好辯解了.
被抓到, 被檢舉, 鼻子摸著乖乖去繳罰金, 沒人會同情你.

只是不變是總是有人喜歡把違規和路權綁在一起
kitsune55 wrote:
重機永遠不會錯!!!...(恕刪)


請翻回第10頁去看那2張統計圖表...

台北市歷年來一半以上的違規由汽車包辦!

tansywen wrote:
不,政府說重機比照汽...(恕刪)


這個說法讚~我欣賞~
Bluesata
kitsune55 wrote:
重機永遠不會錯!!!...(恕刪)


太離譜了,人在江湖哪有不挨刀的~
四輪都沒有錯
酒駕,肇事逃逸,逼車,超速,競速(請看速霸路與小鴨在高速公路的相遇),球棒哥~~都沒有錯
重機不能說四輪違規~

重機一台二手都差不多2X W,這個價錢一般上班族想買應該沒什麼問題吧~
這篇到底有什麼好討論的
講這麼多用意真的這麼正面
當我們都小孩子嗎

說個速度可以討論成這樣也夠瞎

我機車騎過20格 汽車也開過15格

是違規沒錯,需要你大費周章開文檢討我嗎?

偽正義。
應該得了眼紅症,自己的四輪開不到20格的話,就不要羨慕紅牌

奈米人 wrote:
最後再舉一個例子,我在市民高架上與前車保持安全距離,但與前車的安全車距,開車的人一般是不會插進來的....


哈哈哈,本日最好笑的發言,汽車不會插空隙?
請問你住台灣嗎?...
好可悲喔!的的小400都騎不到170,最快169而已(我猜的)版主您的原文主人已經把170的那一句全刪掉了,我覺得你有用他怕了.
金錢誠可貴,時間價更高,若為名譽故,二者皆可拋.
我不知那好笑,
我也好想笑,你可以說一下笑點在那嗎?
是因為我是台灣人嗎?
,
你知道機車的軸距比較短嗎?
插進來剛好而以,
在高速公路有時你讓小客車插隊是ok的,
但換軸距很長的....
炮我的人,你們有搞清楚別人在說什麼嗎?
反而一直說汽車沒有嗎汽車沒有嗎?
這裡應該是一言堂吧!
......其它懶的打自己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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