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incesex wrote:不要什麼都在法龜來...(恕刪) 那不如這樣好了有些人連法龜都不尊重也無視它存在那我建議可以去找那些訂法龜的官員海扁他們一頓(我只是建議喔,沒說一定要去扁喔)扁人違法嗎?確實違法了開庭時在跟法官說因爲不爽官員訂這啥鬼法龜情緒一上來就開扁了就只是打官員又不是打法官你本人法官你就是死腦筋打官員又礙到法官你或誰了嗎?那我再來看看法官會不會判打人無罪
9543 wrote:完全贊成..可惜不會有人會為了汽車的路權吵架的. 那是因為沒有人會用「違規=沒路權」這套邏輯套在汽車違規上。哪天有什麼討論串提到汽車酒駕撞人、高速公路上亂切車道讓人嚇一跳的,你試著回應收回汽車路權看看。
壓力鍋 wrote:那是因為沒有人會用...(恕刪) 所以說講回收路權100次,路權就真的會回收嗎?如果不會,那在意這個幹麻?從侏儸紀前就一直說違規收回路權,到現在,重機有哪個路權被回收或是被限縮?為了這個有什麼好吵?又想要吵多久?三天兩頭為了不存在的議題吵,你說無不無聊?不理他不回他就好了,不是嗎?為什麼那麼執著在這問題上?吵那麼久是有改變什麼或是能改變什麼嗎?
唉.........這,加油站是不是設在外車道那裡?如果腳抽筋要停車是不是也要停在慢車道?這雞雞忍不住想放水是不是也要停慢車道?那從外側車道在起步時切入快車道,或是說從外側車道切入內側車道有什麼錯呢?樓主若在路邊尿完尿,請問是維持一路外側車道回目的地? 還是會切入內車道?樓主若當日剛好與一群好友共五台車,在加油站加完油,請問是維持行駛外車道還是切回內車道?
ken0116 wrote:唉...........(恕刪) 西濱平面段的內外車道有分隔島,中央的部份(內車道)屬快速公路;兩側(外車道)是一般道路,普通重機和腳踏車也可以走。要由內車道切到外車道需從特定的匝道口,反之亦然。不能從紅綠燈十字路口直接切進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