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tk2144 wrote:
如果在論壇上丟幾個問題就可以讓政府修法+開路權,只能說太天真...
呵呵 您真以為大家在01這裡嘴砲是為了上街頭啊?
katana057 wrote:
例如前方明明沒東西,突然有人滑到你車前(或有大重從信賴原則以外的地方鑽出來),
死命煞車還是來不及,
此時沒影像紀錄,就...無法舉證...就得分攤肇事責任。
國道壓肉免責草案 wrote:
國道壓肉免責草案
1. 依全年日落時間,日落前一小時無特殊狀況,車道前方既成意外事實的鴨肉有責
除外,雨霧路段一律無責
2. 依全年日出時間,日出後三小時內,車道前方既成意外事實的鴨肉無責
3. 任何突然橫跨車道噴飛鴨肉無責
4. 任何後方、左右方、上方、下方,只要非車道前方的既成意外事實,鴨肉一律無責
5. 隧道內任何壓肉情況無責 (可議)
6. 前方車道行駛間的重機突發意外人車分離後保持在原車道,未保持安全距離的鴨肉有責
除外,日落後免責,因前方重機突然摔車,可能黑到看不到小小的車尾燈
7. 其他事項待補充
ctk2144 wrote:
如果現在啟用你所列出來的條款,你覺得會有多少小客駕駛附議?
jorgelorenzo wrote:
個人反對重機上國道,自己不要命至少不要帶衰其他人
挖~~~~~~
要上國道的時候,不是都說重機有多安全多安全
那生死令簽下去有簽和沒簽沒差別吧?反正也不會出事不是嗎?
怎麼要你簽的時候理由這麼多?連謀殺都可以搬出來說了
簡單說,怕死就不要上國道,要不然就開車上,重機硬要騎上出事又想帶衰別人是怎樣
跳針到已經要受不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