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的警察最喜歡開罰單~~改車’可是’我請問?既然可以合法取得汽車’機車零件’那有甚麼理由來開罰單’要不是我們買東西交稅金’這些公務員肯定要去喝西北風了’所以’老百姓的自覺還不夠啦’誰最大’人民最大’被這個政府吃人夠夠啊!不曉得我的言論是否又違反社會善良風俗’靠’
無聊...被其他交通工具巴掉會怎麼樣嗎?走西濱照速限騎,連TERCEL都可以比開比我快,說真的這也沒有什麼。昨天上班在市民大道遇到一台黑色法拉利F430塞在車陣中。我騎125從他旁邊鑽過去前面停紅燈,法拉利車主如果跟你一樣在意巴不巴的,他是不是早就去跳樓了?因為他當下起碼被十幾台小白牌超車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