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發文時,erc...可能已經被01版主刪除了....只能說有的人真的很執念...可是想法很殘念...不管什麼車,怎麼停...都應該不能阻礙別人..不然有一天會遭報復.......erc wrote:我知道他停在停車場入口。但是開炮的人有沒有想過,不讓重車停汽車、也不能停機車,那是要他停哪裏?erc wrote:在我看他一點錯都沒有。他有停在機車停車場嗎?沒有!所以沒在機車停車場犯錯。他有停在汽車停車場嗎?沒有!所以沒在汽車停車場犯錯。所以大家根本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詞,所有的錯誤都推給重車就對了。
原來這個笑話不是笑話, 是真的:如果有100個車位的停車場。給美國人可以停80輛車——美國人車大。給德國人可以停100輛車—–德國人最守紀律。給日本人可以停120輛車—–日本人的車小。如果給台灣人就只能停2輛車—–兩個出口各一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