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圖瑪 wrote:
前文你寫的(明明沒在清潔)難不成這句話還有其他什麼意思?...(恕刪)
看來你是真的看不懂我的文章,這可真的尷尬了…
讓我試著引導你吧:
1:如果樓主沒有停車,請問他需要繳500元的清潔費嗎?答案是不需要
2:如果該社區所有住戶都不停放重機,請問有人需要繳500元的清潔費嗎?答案是不需要。
3:如果該社區都沒人停車,也沒人繳500元的清潔費,請問地下停車場需不需要清潔?答案是需要。
4:承3,此時地下停車場的清潔費將由誰支付?答案是住戶每月繳交的大樓管理費。
小結:
就算沒人繳500元的清潔費,但所有住戶仍然支付停車場的清潔費了!這句話你現在應該看得懂了吧?我所指的「清潔費」壓根就不是管理費內含的部份!而是針對每台重車被額外收取的500元!瞭嗎?
既然如此,那每月額外多收的500元清潔費又用在什麼地方呢?管委會有因為多收了每台重車500元的清潔費就多掃一次地?還是多打一層蠟?沒有!完全沒有!
我所謂的「明明沒在清潔」指的就是這個部份!管委會拿了這500元的大洋,卻一點也沒盡到這筆收費的義務!這就是巧立名目硬要收取!
建議你除了關心公寓大廈條例外,請正視自己的邏輯能力,你在回應別人的文章前,是否真的已經搞懂別人的文意了?
其實就算誤解別人的文意原本也不是什麼大問題,但如果邏輯出問題了不自知,還想酸其他意見不同的討論者,你這種行為恐怕才叫秀下限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