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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覺這肇事責任已經不太重要了
個人觀感
1.小貨車要禮讓小妹妹過馬路
其實在這種較鄉下的地方 大家想穿越馬路 大概也都是這樣走 而且那地點離斑馬線好像頗遠
而小妹妹在影片中其實也很注意的小心過馬路了 看他在中線站一段時間
因小貨車要讓他過 所以就快速跑過 卻因死角所以也沒發現路肩的騎士
2.這時重機從路肩超車 因死角看不到小妹妹 所以也煞不住就撞上去
騎路肩我相信就算警察騎著一台125警用機車也應該是這樣騎
今天換做別人我相信應該也會這樣騎 但重機比照汽車 我相信這種狀況沒幾台汽車會這樣超車吧
另外
他雖然死角第一時間看不到小妹妹 但應該看得出小貨車離前車很遠就放慢幾乎定點停止
應該能判斷出小貨車前方很可能有狀況 所以才會這麼慢甚至停止
這種狀況在本島很常發生 很多人應該都有經驗才對
所以正常應該都會跟著放慢到幾乎能即停的速度前進才是
結論
肇事責任 眾說紛紜
其實也不用爭誰的過失比較多 留給法官認定好了
這新聞已經鬧超大 大家都在看怎麼判
但
撇開車禍的責任 重機 行人違規穿越馬路 ...等等
這種踹一個受傷倒地的小孩 被公幹 人人喊打也是剛好而已
如果是個法治的社會 就該告死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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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狗變不出新把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