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open520 wrote:
所以我就不知道政府腦...(恕刪)
其實您的邏輯順序有點相反了說.....
目前交通法規明文規定,大型重機不能鑽車縫
法律這樣就是這樣,不會因為今天耶魯熊是急著去醫院見親人最後一面,騎大型重機鑽車縫就變合法
大型重機騎士,目前能做的就是推動修法,修改這條法規,可以去自己選區的立委辦公室找立委進行
但是在這條交通法規修定前,不管什麼理由,大型重機鑽車縫都是違法的,不對的......
法律不該因事因人而異,不認同,也要遵守,不認同,可以辦法修法....但絕對不是用「不遵守」來抵制,因為這樣只會給社會大眾更多的負面形像.....對於改變現狀沒有大太的幫助囉
 
                                             
                                 
                                             
                                             麻煩法規看清楚好嗎
麻煩法規看清楚好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