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nytank wrote:重機上高速公路是權利...(恕刪) 再+1台灣是鬼島改裝零件可以合法賣,不能合法裝!! 光這個就不知道笑掉多少大牙我還有外國朋友問這是什麼規定???所以不易外! 我看他們分彩虹排(黃紅白綠)只是比較好抽稅劃分而已,根本沒有把我們這些騎士看成( 我們把它當成交通工具,而不是飆車、玩車的東西 )如果他們腦子觀念改成( 大車是拿來當交通工具的一種 )我想他們會知道這其中尊重很可惜他們收了稅金卻是不給該有的路權
l0919022554 wrote:某些人的口氣讓人不能...(恕刪) 對任何人事物我都以一種尊重的態度去面對正常的汽車駕駛我稱之為"汽車駕駛"自以為高尚且排斥重機的我稱之為"四爺"台灣大多是人都是"汽車駕駛" 我在路上也常遇到很多都很有禮貌 甚至會搖下車窗跟我聊天但本人最痛恨也最鄙視的就是"四爺"們
討論從第一頁就完全失焦了....連新聞也是這活動也不是要爭甚麼路權 上甚麼國道 要吵上國道的請另闢戰場 (或許可以把快速道路的舊文挖出來打不少人臉)單純就是希望政府和酸民正視"大重機路權等同小型車"的荒唐法條 讓大家知道 堅持讓重機如同小汽車一樣一車行駛一車道 停一個汽車停車格 會是多可笑又讓人想起笑的屎版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