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大家就事論事!錯的是人不是車,不然這樣會沒完沒了!如果下一次換成是四輪的或是火車等等,難不成砸車廠或台鐵嘛?請理性一點台灣人別再幼稚下去了!別像大陸人一樣一有機會就燒車廠砸工廠,暴民一堆!根本無助解決已發生的憾事,話說回來犯錯違法又傷人要用重刑才能遏止!最好像新加坡一樣用鞭刑讓他數年無法正常行走!
vincenttsai wrote:此事件令人心寒的是:撞到了人,且躺在地上了,竟然沒趕緊叫救護車。而是去攻 擊他。真的。。。這種人 沒救了。...(恕刪) 車禍的部份過失傷害可以另外追究另外就是蓄意傷害的部分因為重機騎士把小女孩都撞飛了躺在地上站不起來重機騎士竟然沒有趕快察看狀況竟還過去對一個小孩攻擊幾無人性這部份檢察官已經可以向法官請求加重其刑了這比兩台車因為車禍看法不同打架還可惡這就像開車撞到人非但沒看對方有沒有受傷還衝下來打受傷的對方這種行為是最為惡劣的
我很少在01回覆文章的你說的對!錯的是人!錯的是他是騎重機的人!錯的是他是彰化和美人!錯的是他是台灣人!羞恥心在那裏啊!?對不對是另外一回事重要的是他...泯滅人性發生事故後無法成熟判斷思考的能力外加腦袋有問題他今天騎自行車、開車或許也會這樣子吧!?至於他那些車友...沒裝行車記錄器!?就相信他們吧!或許有一天這樣的事情也會發生在他們身上吧還有你的家人、你的朋友..假設...如果...今天你在路上遇到這些人你會不小心撞到他們再狠狠的踹兩腳嗎?耶...我今天剛好沒裝行車記錄器...
今晚看了新聞 才知道後來又在同行車友圍觀下 又衝上前補上一腳 真是沒有良心可言 更可怕的是同行車友竟眼看事情繼續發生 朋友錯了 沒阻止已經沒有是非黑白 難怪事後還狡辯 因為有錯誤的支持 若非有監視器畵面 真像恐怕被一群眛著良心的人給遮蓋了 希望別再遇上恐龍法官說......因為小女孩沒有說不要 所以沒罪 加兩腳無罪.......請恐龍法官這事別管好不好!!!!拜托!!!!
車隊出遊不少台.完全沒有行車紀錄器的可能性應該不是那麼大.但如未經車隊眾人同意.誰敢拿出來拿出來的人在他們的小圈圈當中.回去就被公幹了未獲車隊眾人同意.敢拿出來是需要很大的道德勇氣而這樣的道德勇氣在私下很可能會被唾棄.會被扣上"抓扒子"的罪名
kf060527 wrote:車隊出遊不少台.完全...(恕刪) 只能說新聞報導第三下車人執行的第二腳和其他圍觀的車友應該很怕被淪為視作共犯而不敢提供吧話說,警方應該第一時間到場時可以先針對這部分行車紀錄器先進行蒐證才是....比較想知道 這些人圍觀的對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