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stmeqft wrote:大大: 日前從板...(恕刪) 有請新北市新工處的*官自己下雨天來騎看看經過時油門一敗,騎十次經過時重煞,也騎十次沒摔車我跟他姓反正公家機關該做不做能推則推,外加永遠死不認錯就是他們的天性FW:未清雜草害死人 養工處賠240萬【聯合報╱記者饒磐安/新北報導】2013.09.18 03:56 am
rstmeqft wrote:日前收到新北市的拒賠...(恕刪) 腦殘公家機關難怪給人的印象總是負面不出人命就不懂改善......如何處理是好?速限40之警告標誌 意指 40以內決不摔車?摔了也是踢皮球....E04
dighame wrote:官腔的回文真讓人覺得...(恕刪) 官員怎麼可能承認自己錯誤~承認了... 不就等於認同自己施工瑕疵?承認了... 不就得發包重做? 經費呢?承認了... 之前收的回扣不就.........(假設性猜測...純屬猜測喔...)
台灣公務員就是這樣,做事沒能耐但出事時推責是很認真的!還有就是公家的報告分析通常都是為了結案而做,如果找不出原因很難交代!所以就找了一個你無法舉證的原因就結案了!但後續如果上法院,不管報告是不是事實或有沒有專業,都會以公家的結論為判決的基礎!所以一般人對上龐大無能的公家機關大多是很能爭到公義(除非遇到有公義的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