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5433 wrote:
拜託,那些說會驗不過的根本就沒在保養機車吧
不保養的拿去報廢也應該,製造汙染
我贊成政府合理的訂定改裝與相關法規,無法達到標準的就禁止使用
我自己的96年出廠125四行程,目前升級200CC已行駛3年,輪馬力19匹
原本是4期標準,驗排氣我看也能通過5期
請問各位真的有好好保養使用中的車輛嗎?不是只換機油、換輪胎
這樣就認為你有在保養,引擎系統也是車輛的一部份
也是需要保養更換的茶
虧你還改車改到200勒,連機本的機車引擎構造都不懂,不是吃汽油的就通通一樣好嘛,完全不同的東西要怎麼比
你要不要吸一下自己排氣管的NOx,每年吸廢氣自殺最多的就4行程你不曉得嗎?
我30年無觸媒老野狼每年都輕鬆藍標,CO/HC極低,一點影響也沒有呀。
他是先把1-3期車調高到4期,為什麼是4期??4期早就沒生產2行程了,
4期標準是專為4行程打造的,訂標準時完全不用考慮2行程HC的問題
要殺2行程當然要調高到4期呀,不然依比例原則調高到2行程天花板3期標準就夠了,環保署都說了光HC就搞死96%的2行程了
所謂的標準是給車廠生產時遵守的,車主買車後繼續保持
你買車的時候政府有告訴你10年後的新標準嗎??10年後要改遵守新標準??這樣誰敢買車?
別以為殺完2行程後,4行程就沒事,環保署時程表都訂好了,反正現在他想改就改,只要加驗NOx,4行程馬上倒一片
環保署都敢亂扯714號號釋憲文可以不用遵守信賴保護原則了,擺明著鬼扯,
714號釋憲文是指污染發生時即違反舊法,所以用新法制裁污染者可以不受信賴保護原擇規範。
問題是車廠生產車遵守規定,車主驗車遵守規定,違反哪條舊法??
環保署這不是擺明著破壞政府誠信,違法亂政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