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lant0157 wrote:
我認為類似事件,只有身障人士且領有殘障證件的人,才有資格拍照PO上來開罵,其他人就太無聊了.
只有被強姦的人才有資格出來罵強姦犯的意思嗎
東方海皇 wrote:
最公正,最理想的作法:
給樓主個建議,如果真要在乎這邊一堆人的意見,當個完人的話,那麼下次...當LANDIS停車場又客滿,管理員要您把車停到"身心障礙停車位"的時候,您要立刻下車,大聲且嚴正的對管理員說,你有哪個眼睛看到我是身心障礙者,你知不知道你讓我這樣作,對後續萬一有個萬一的萬一的萬一的萬一的話,會造成多少身心障礙者的不便,會對不起多少人,影響多少社會觀感,你到底有沒有同理心,有沒有羞恥心,你小學,中學,高中,大學念哪裡,你老師都沒教過你要尊重別人嗎?把管理員罵到哭後,叫他寫悔過書,接下來還要報警,還要Call媒體過來,說明您跟國父一樣都是個大中至正的完人.
再不然,下次您有要投宿LANDIS的話,就在6個月前先預約,然後連停車位也一塊兒Booking下來吧,不過一定要在約定的時間(XX年XX月XX日XX分XX秒)準時到達喔,慢一秒也是罪過,如此您就不符社會期望了.
..(恕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