砲別人停殘障車位的請來看這篇~


galant0157 wrote:
我認為類似事件,只有身障人士且領有殘障證件的人,才有資格拍照PO上來開罵,其他人就太無聊了.


只有被強姦的人才有資格出來罵強姦犯的意思嗎
看了這麼多篇回覆....真的覺得許多例子的邏輯真是讓人啼笑皆非...

大家對於管理員處理停車位的彈性沒了, 只剩硬性規定....

讓我想到之前新聞上的恐龍法官的判決.....純文字解釋....

講的很好+分



米咖 wrote:
無論是公私立停車場,...(恕刪)

bbken20 wrote:
這篇文章我可以解讀為...(恕刪)





十分同意你的說法!!!大家都這麼作不一定是對!!都大人了應知道有所為有所不為~~~
腦殘停殘障車位很合理阿,
只要不要開罰單就好。
01真是太美好了處處有人情~

Yushiky wrote:
如果是小弟我 小弟應該也是會聽管理員的話去停殘障車位!!
如果今天是您呢?摸著良心問問自己!
您會怎麼做?


把錯的事認為是對的而去作
是不一樣的

東方海皇 wrote:
最公正,最理想的作法:
給樓主個建議,如果真要在乎這邊一堆人的意見,當個完人的話,那麼下次...當LANDIS停車場又客滿,管理員要您把車停到"身心障礙停車位"的時候,您要立刻下車,大聲且嚴正的對管理員說,你有哪個眼睛看到我是身心障礙者,你知不知道你讓我這樣作,對後續萬一有個萬一的萬一的萬一的萬一的話,會造成多少身心障礙者的不便,會對不起多少人,影響多少社會觀感,你到底有沒有同理心,有沒有羞恥心,你小學,中學,高中,大學念哪裡,你老師都沒教過你要尊重別人嗎?把管理員罵到哭後,叫他寫悔過書,接下來還要報警,還要Call媒體過來,說明您跟國父一樣都是個大中至正的完人.

再不然,下次您有要投宿LANDIS的話,就在6個月前先預約,然後連停車位也一塊兒Booking下來吧,不過一定要在約定的時間(XX年XX月XX日XX分XX秒)準時到達喔,慢一秒也是罪過,如此您就不符社會期望了.
..(恕刪)




哈哈哈~如果我是管理員遇到對我說這種話的瘋子,我會先懷疑他腦筋是不是有問題

話說~我突然想到,站在管理員的立場如果最後真的來了個殘障人士開車過來

我只會對那殘障人士說沒車位了!

本來很多事情是無法十全十美的!
回甘就像 wrote:
腦殘停殘障車位很合理...(恕刪)


你的意思是說,管理員在測試樓主看看笨不笨,會不會真的去停,結果沒想到真的還傻傻的去停,剛好符合殘障車位的資格,因此樓主也無過錯。

請正義魔人別再砲了,樓主他沒錯

總總感覺就是被仙人跳吧,那位拍照魔人說不定就是管理員串通好的

hellpig2001 wrote:
你的意思是說,管理員在測試樓主看看笨不笨,會不會真的去停,結果沒想到真的還傻傻的去停,剛好符合殘障車位的資格,因此樓主也沒無過錯。

請正義魔人別再砲了,樓主他沒錯


有笑點




建議先把責任釐清。

樓主是因為管理員的決定而把機車停在專用停車格裡,過程中已經有表示心中的疑慮並表示不適,但管理員有管制場地的責任,並也表示負責,所以車主把車停入停車格已是經過許可的結果,車主沒有必要對故意佔有特別停車格這事由負擔任何責任。如果因此對特別人士造成不方便,需要負責的對象是管理員並不是車主,這部分是責任的釐清。

車主是因為貪圖方便而剝奪了特別人士的權力?我想這點是大家心中無法釋懷的,但是車主是經過適當的程序而為的安排,這樣的判斷是正確的。相對的特別人士如果因此而造成不便也應該經過適當程序反應,而這裡才是該注目的地方。管理員對待後者的態度與情況的安排會不會一如對待前者一樣給予方便與關懷?我想這會是比較值得討論的。

若是因為這樣一事而把車主的機車拍照並登到網路且影射不適,這種人才是最不負責任,最該受到嚴懲的。




數以萬記的單獨個體,每個都有自己的特色,也互相認知這點;如海嘯般的流行浪潮將一掃每個事物的特別,所以我看你,你看我就只有歧視與排斥,就只有吸收與歸納。我還是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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