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車日誌10:重車怎麼騎?

大大圖文並茂解說,說得真好!!五分奉上!!

orea2007 wrote:
結論:重機怎麼騎都不...(恕刪)


所以說 重機是不應該出現在路上 因為怎麼騎都不是
我想二輪跟四輪之間的戰爭是不可能停止的
在我們偉大政府的用心教育之下
很多不合理也被深深植入你我的腦海中

沒有真正騎過大型重機的人我想是很難理解到那種辛酸的
我很期待未來黃牌快點比照現行紅牌路權
到時路上的黃、紅牌一多起來
重機車友一定要守法啊~~看看是誰受不了

如果機車失去了機動便利性~~那又何必騎重車?
政府真正該做的是先減少尖峰時段那種一個人開一台車的汽車
光是這點~整個路面想必乾淨不少
白牌天天在做的事怎麼換成重機就變成天大的犯行?
有必要如此放大檢視嗎?

還是因為台灣現行重機價格太貴~數量少
而變成少數人的玩具所以被放大?
是因為紅眼?
這版是分享心得~~樓主po的我自己是全都有做過啦
很嚴重嗎?

四輪國道塞車時還一堆人走路間呢~
紅線不是不能臨停嗎?怎不見城市的紅線有乾淨過?
更別說是併排了~~
更扯的還有某些地段還有汽車右側二輪停在人行道上呢?
沒見過嗎?
三重天台前歡迎去參觀參觀

講白一點~~別說自己從沒違規過
要是今天縫夠大汽車一樣往前塞
不然尖峰時段那些整車塞在機車等後區的汽車是哪招?
下交流道的二道當三道在開(濱江交流道就一堆)
例子多到舉不完~~

四輪嘴臉見怪不怪~~
Beautiful life comes from every shot
應該會很容易碰上那種嗑了藥或喝酒的四輪惡意衝撞哦
請各位讀者們支持"無視無理取鬧者"運動~簡單的說就是別去理會惡意回文的言論讓它們自動的消失!還給版面

cycuttq wrote:
既然樓主很堅持自己要...(恕刪)

修正草案上寫的禁止並行應是指在國道上 本討論原文應是指平面道路
”初審通過條文也訂處罰規定,若550cc以上大型重機行駛高速公路時,行駛未經公告允許的路段、未依公告允許時段規定行駛、未依規定附載人員、物品或未依規定戴安全帽,處駕駛人新台幣3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緩;若同車道併駛、超車或未依規定使用路肩,處6000元罰鍰。“
所以沒有法律的問題
如果等紅燈鑽個車也會撞到 那就是智商得問題了
看完文章之後 感動到眼淚直流 真是篇好文章 裡面又教了許多眉角 .... 拍拍手啦.......

nicky6336 wrote:
我想二輪跟四輪之間的...(恕刪)

根本就沒有所謂的”戰爭“以前沒有過,現在沒有,以後也不會有.
所謂的戰爭 只有在這裡 一群沒有摩托車也沒有汽車駕照的宅男發表他對國家交通規劃的看法
言論自由阿
我騎車去喝咖啡的時候也從來沒有人聊過他覺得重機應該去死什麼之類的
我的臉又沒有很恐怖
nicky6336 wrote:
如果機車失去了機動便利性~~那又何必騎重車?
政府真正該做的是先減少尖峰時段那種一個人開一台車的汽車
光是這點~整個路面想必乾淨不少
白牌天天在做的事怎麼換成重機就變成天大的犯行?
有必要如此放大檢視嗎?

還是因為台灣現行重機價格太貴~數量少
而變成少數人的玩具所以被放大?
是因為紅眼?
這版是分享心得~~樓主po的我自己是全都有做過啦
很嚴重嗎?

四輪國道塞車時還一堆人走路間呢~
紅線不是不能臨停嗎?怎不見城市的紅線有乾淨過?
更別說是併排了~~
更扯的還有某些地段還有汽車右側二輪停在人行道上呢?
沒見過嗎?
三重天台前歡迎去參觀參觀

講白一點~~別說自己從沒違規過
要是今天縫夠大汽車一樣往前塞
不然尖峰時段那些整車塞在機車等後區的汽車是哪招?
下交流道的二道當三道在開(濱江交流道就一堆)
...(恕刪)


您說的是台灣路況的現狀沒錯...這沒什麼爭論的

板主被炮的是把自身錯誤的做法(不論合理與否,最起碼是違反現行交通法規的)包裝成"應該這麼做","這麼錯才聰明"
贊成守法的這一派就被批為"腦殘的鄉民"

台灣的交通,不論4輪,2輪,不論紅牌黃牌白牌,大家都違法是司空見慣的,但把違法的行為拿來說是"變通"就太超過了...

紅燈時左右沒車,我也想"變通"闖過去啊
機慢車道都被臨停汽車佔用,我也想"變通"走內側快車道啊
我的白牌機車也想"變通"上快速道路啊

現在行車記錄器很普遍,被取締時再請跟警察/交通法庭"變通",看看人家會不會理你

PS.我騎紅牌上下班,紅牌甘苦我也很清楚,所以別從我只是白牌車主的角度炮我



aman001 wrote:
您說的是台灣路況的現...(恕刪)

拿闖紅燈和停止狀態去比會不會很好笑
一個是會危害到他人的行為另一個則是"被觀念套牢"的違法行為

有些台灣人真的是很可憐的生物,很可悲的只能活在別人的觀念底下,靠別人的眼光來活著

重機就是一種很有機動性的交通工具,但就是法規的限制讓人沒辦法去活用

就像假設你今天有三隻手,讓你做起事來能更方便但是法律就規定你只能用2隻手,用第三隻手是犯法的,那你會不會去用你那第三隻手?

用了會犯法但不會影響(但別人會覺得你很奇怪)別人而且可以讓你做起事來更得心應手,那你要怎麼選擇?


也許今天我們選擇動用對我們有利的動作會犯法及影響他人觀感(但是那卻是台灣人長久以來對重車偏見)
但我們並不會因為這樣去危害到別人(拿闖紅燈來比就有點超過),那我們為何不能去動用原來就該屬於我們的優勢咧?

而且既然我們會去動用這些行動也就有那個擔當去承受後果(被罰)
但如果連重車騎士自己都願意去讓自己被這樣的限制住,那其他鄉民們的偏見不就更能得到個屬於他們的解釋?

人啊,是要懂得思考的生物啊
請各位讀者們支持"無視無理取鬧者"運動~簡單的說就是別去理會惡意回文的言論讓它們自動的消失!還給版面

aman001 wrote:
您說的是台灣路況的現狀沒錯...這沒什麼爭論的

板主被炮的是把自身錯誤的做法(不論合理與否,最起碼是違反現行交通法規的)包裝成"應該這麼做","這麼錯才聰明"
贊成守法的這一派就被批為"腦殘的鄉民"

台灣的交通,不論4輪,2輪,不論紅牌黃牌白牌,大家都違法是司空見慣的,但把違法的行為拿來說是"變通"就太超過了...

紅燈時左右沒車,我也想"變通"闖過去啊
機慢車道都被臨停汽車佔用,我也想"變通"走內側快車道啊
我的白牌機車也想"變通"上快速道路啊

現在行車記錄器很普遍,被取締時再請跟警察/交通法庭"變通",看看人家會不會理你

PS.我騎紅牌上下班,紅牌甘苦我也很清楚,所以別從我只是白牌車主的角度炮我


其實違規被檢舉開單就繳就是了

紅牌 黃牌的辛酸也多虧偉大政客的付出才造就今天的景像

搞的騎個紅牌裡外不是人
Beautiful life comes from every sh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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