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妹妹被撞 較完整監視器畫面 (非新聞影片)

真的人渣 ~

撞小女孩,還補她好幾腳 ....

影片裡至少踢了四腳 ...

相比前幾台轎車的車速

重機車主明顯就是騎過快 ~
f8346797 wrote:
踹人不對?

那闖...(恕刪)


鄉下地方一個班馬線或行人穿越道隔多遠

你是住天龍國的吧

不要用任何方式幫敗類開脫罪名

f8346797 wrote:
踹人不對?

那闖馬路就是對了~?

斑馬線畫假的?

也不需要紅綠燈


從路肩超車 , 到踢人 , 再到這種回覆 ... 原先的違法穿越 , 已經不重要了 .

大多數人之所以對重機族反感 , 這些就是原因 .

Biggest King wrote:
有沒有搞錯,我是在罵你,竟然說大部分是小女孩的錯,只是楊騎士踹人。

5、6歲的小孩,你竟然說大部分是他的錯?


呵呵~~好一個顧左右而言他..

我指的是如果騎士沒踹小女孩的話,可能還算是小女孩的錯!

踹了人就是不對~~我用意在指責騎士!

你卻指責我先指責小女孩!..嘖嘖..所以你到底是..??
跟不上的腳步
如果那後面幾位騎士有行車記錄器,希望能趕緊主動提供給警方
如果當下這些騎士可以幫忙制止第二次傷害
如果未來這些騎士出庭作證,希望可以本著良心說出真相
如果.........不然會有偽證罪喔
怎麼踹的下去,這是怎麼一回事,真糟糕的反應!
~~ 哇系車頂行李架專家 ~~

市集達人 wrote:
allenlee66 wrote:
小女孩行人違規是事實...(恕刪)

說看看,小女孩怎麼違規了!!!!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wrote:
第134條
行人穿越道路,應依下列規定:
一、設有行人穿越道、人行天橋或人行地下道者,必須經由行人穿越道、人行天橋或人行地下 道穿越,不得在其100公尺範圍內穿越道路。
二、未設有前款設施之交岔路口,行人穿越道路之範圍,應於人行道之延伸線內;未設人行道,而有劃設停止線者,應於停止線前至路緣以內;未設有人行道及劃設停止線者,應於路緣延伸線往路段起算3公尺以內。
三、在禁止穿越、劃有分向限制線、設有劃分島或護欄之路段或三快車道以上之單行道,不得穿越道路。
四、行人穿越道路,有交通指揮人員指揮或有燈光號誌指示者,應依交通指揮人員之指揮或號誌之指示前進。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又無號誌指示者,應小心迅速通行。
五、行人穿越道設有行人穿越專用號誌者,應依號誌之指示迅速穿越。
六、在未設第一款行人穿越設施,亦非禁止穿越之路段穿越道路時,應注意左右無來車,始可小心迅速穿越。


的確, 現在很多人都用高道德在看別人, 而自己呢??
在鄉下地方, 甚至一些山區, 別說斑馬線了, 有時候連紅
綠燈都看不到, 那要怎麼過馬路?? 一輩子都別走了??

不要把自己的經驗或自家的環境當成理所當然,
違不違規是一回事, 但是動手打人或動腳踹人就是
不對, 尤其那麼小的小孩子...

台灣人很奇怪, 明明兩件事總是喜歡混為一談,
難怪一堆人都被政客耍好玩的...

madbull wrote:
還笑的出來真TM不知...(恕刪)


丟盡大人的臉 ! 真的

比檔救護車的中指蕭還誇張 !

爛人
dw wrote:
應該就是他了

http://www.facebook....(恕刪)


臉書設隱私進不去了
原來重機靴是這樣用的......(筆記)
原來車隊是這樣子挺的......(筆記)
原來禽獸是長這樣子的......(筆記)


關閉廣告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217)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