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本人在此感到非常的丟臉及抱歉.可是事情並非像新聞及當事人所說的那樣
.我先生跟當事人的女友是國中同學沒錯.但是他女友卻是我先生的小三.並非是追求不成.
女的騙我先生說她已經跟當事人分手了.所以導致我先生去女生家時.在樓下看到她所謂口中前男友的機車在樓下
.醋勁大發傳LINE給女的問她為何妳家樓下有妳前男友的機車.而女的不理會我先生.我先生因而失控做了不該做的事.
我不知道當事人的女友怎麼告知當事人的.但是我相信她女友沒告訴他她劈腿.更沒告知他實情.我先生在這個女的還沒搬家前.
就去過她的租屋處兩次.她之前也是租在東海街裡2樓的套房.搬新處也是女的傳地址給我先生的.她和我生先發生過兩次性關係.
而且是帶著我那3歲多的女兒去女生的租屋處.我其實已經有察覺到有異樣.只是還在找更有利的證據.我女兒曾經告訴我說.爸爸帶她去阿姨家
.
我當下沒想太多認為女兒童言童語.我今天會出來發表這篇文.而是我忍了許多天.因為我週遭的友人頻頻問我.新聞報的是不是妳先生.我不知該如何面對不知該如何回答....
因為剛開始我不知我先生外遇.
我還認為新聞及當事人說的是事實.
我還感到丟臉死了.
先生為了糾纏一個女人而做這種丟臉又變態的事.
直到這幾天我狂追問下.
我先生才親口坦承
.雖然我的打擊很大.
但是我還是要出來澄清事情的內容.我並不知道我這樣做對嗎?
但是我背負著異樣眼光的壓力.
讓我快崩潰...我知道我先生砸人機車是不對的事.
當事人要如何處理我也無權更無資格干涉及任何的言語.
我只求一個真相.
有人想過是我無法工作是我無法面對認識我的人.
雖然事情並不是我做的.
但是我是他太太我不用連帶責任一起面對嗎?
我飽受無形的壓力.
我真想逃避但是又不行.
因為我有個女兒.
所以我捍衛我的立場.
好好照顧自己其他事情都會過去
時間是最好的療傷止痛藥
你自己要加油了 找些好朋友談談心事
眼光看遠一點 不必馬上要決定什麼
跳開自己是老婆的身分看這事情
你會建議當事人怎麼做
該老公就自己想偷吃又不讓那女人也偷吃
偷吃還暈船更是幼稚 會讓你偷的女人
除了是被騙不知道這男人是已婚以外
知道自己是第三者的女人 通常也是會腳踏很多條船
我個人美國待很久了 外國人對偷情這類事情
認為是道德上的罪惡 不是法律上的罪
法律不用去處罰人類的原罪 道德上的罪 有老天爺會審判自有報應
唯一可以就是訴請離婚 受害的一方取得勝算的機會很大 也可獲得高額賠償
男人精蟲衝腦真的是很容易無法自拔
女人只要投懷送抱很難拒絕
男人感性 女人理性 當然花癡除外
一個幼稚沒擔當的男人遇到個花痴女人很難有好下場
砸車 真是幼稚 只不過是損失 5-10CC的液體 休息一下就有了
比女人還沒腦 可以去跳海了
chingchih.wang wrote:
這個社會生病了嗎?
正常交往的一對男稱A 女稱B
正常結婚的一對男稱C 女稱D
C砸了A的車,因為B跟A交往
B說C纏著自己不放,又吃A+B的醋所以才砸車 (過分,就算B與C有曖昧關係也是BC直接橋吧)
現在是D跳出來說B也有不對的地方,因為他成為了小三(這個很嚴重的指控喔)
所以不能夠怪C或只怪C
外人角度:C本來就錯,而且還錯得離譜,維持婚姻本來就是雙方的責任,出軌怎麼樣都與B/D無關
今天他有這種不負責任的想法,難保不會有第二個B,第三個B
匪夷所思:為什麼D出來道歉,你有錯嗎?不為自己留點面子也要為天下為人妻者留點尊嚴
加油! 我衷心祝福你們婚姻順遂,但C的角色扮演得不好,所以才有今天的問題,請您要明辨是非...(恕刪)
這樣好像真的明瞭許多,反正A男和D女沒啥問題,都是受害者,主要是A男轉述B女和D女轉述C的男的說詞有羅生門的現象。
王成蛋 wrote:
對不起....我先生這件事件造成對社會不良的示範及當事人的機車毀損.
我本人在此感到非常的丟臉及抱歉.可是事情並非像新聞及當事人所說的那樣
.我先生跟當事人的女友是國中同學沒錯.但是他女友卻是我先生的小三.並非是追求不成.
女的騙我先生說她已經跟當事人分手了.所以導致我先生去女生家時.在樓下看到她所謂口中前男友的機車在樓下
.醋勁大發傳LINE給女的問她為何妳家樓下有妳前男友的機車.而女的不理會我先生.我先生因而失控做了不該做的事.
我不知道當事人的女友怎麼告知當事人的.但是我相信她女友沒告訴他她劈腿.更沒告知他實情.我先生在這個女的還沒搬家前.
就去過她的租屋處兩次.她之前也是租在東海街裡2樓的套房.搬新處也是女的傳地址給我先生的.她和我生先發生過兩次性關係.
而且是帶著我那3歲多的女兒去女生的租屋處.我其實已經有察覺到有異樣.只是還在找更有利的證據.我女兒曾經告訴我說.爸爸帶她去阿姨家
.
我當下沒想太多認為女兒童言童語.我今天會出來發表這篇文.而是我忍了許多天.因為我週遭的友人頻頻問我.新聞報的是不是妳先生.我不知該如何面對不知該如何回答....
因為剛開始我不知我先生外遇.
我還認為新聞及當事人說的是事實.
我還感到丟臉死了.
先生為了糾纏一個女人而做這種丟臉又變態的事.
直到這幾天我狂追問下.
我先生才親口坦承
.雖然我的打擊很大.
但是我還是要出來澄清事情的內容.我並不知道我這樣做對嗎?
但是我背負著異樣眼光的壓力.
讓我快崩潰...我知道我先生砸人機車是不對的事.
當事人要如何處理我也無權更無資格干涉及任何的言語.
我只求一個真相.
有人想過是我無法工作是我無法面對認識我的人.
雖然事情並不是我做的.
但是我是他太太我不用連帶責任一起面對嗎?
我飽受無形的壓力.
我真想逃避但是又不行.
因為我有個女兒.
所以我捍衛我的立場....(恕刪)
感謝幫忙分段...

「旅行不是為了孩子會記得這趟旅程,而是我們旅程的回憶裡有他們。」 - 網友分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