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機上國道淺談個人想法

chiayingcool wrote:
汽車駕駛在高速公路上被甩出車外人車分離的案例也不是沒有

生死狀到底簽了沒有?
...(恕刪)

alesiX wrote:
喔....
那車輛故障停靠於外側路肩
只要人員一下車....輾過去?
不能下車擺警告標誌....
這也要簽一簽嗎?

這凹的太離譜了....

車輛翻車,人員拋出車外,輾過去?

車子會自己跑到高速公路上?
台灣的自動駕駛居然領先全球,已經完成建置了....

<2016/9/10/ 16:03 編輯>
啊不就還好高速公路現在改成電子收費,收費站裁撤了。
不然之前在收費站執勤的高速公路員警,也要簽一簽?...(恕刪)



前面有網友提出鴨肉免責草案了
內容雖不夠完善,但大家也可以一起在版上嘴炮討論一下
內文當然不是可以無條件鴨肉
自己去爬文

而什麼汽車駕駛噴出車輛外是特例不是通例
警察執法國家有付予公權力
這些情況前面網友都有說明過了
自己去爬文
alesiX wrote:
真是開了眼界

如果要這樣搞....那各式各樣的車輛也應該要簽這個"生死狀"...

要知一車還有一車大

以後聯結車、砂石車、遊覽車在高速公路上,路況正常下,油門就踩著不放就對了
只要前方比它小的車輛因任何原因偏離車道(比如說爆胎),忽然飄移到該車輛的前方,
輾過去就對了,在合理範圍內不用作任何閃避動作....
也不用作任何可能可以避免更大傷亡的可能動作....

很多聯結車,為什麼"凹甘蔗"?


偶超反對大車閃避的,閃避造成更大的傷亡事故的影片大家都看過

突然的事故導致車輛偏移至其他車道,對方也閃避不了,突然閃避可能造成其他車道更大的傷害,不然就讓它只撞我吧,把偶壓個五遍都比去危害其他無辜用路人來的好

不過前方既成事實的車禍,是可輕易目視到的,這個有減速閃躲或剎車的責任
不會大白天前方五百公尺已經有車禍了,後車同車道還撞上去,這明顯是未注意前車狀況,畢竟是同車道

車道前方既成意外事實有責 wrote:

國道壓肉免責草案

1. 依全年日落時間,日落前一小時無特殊狀況,車道前方既成意外事實的鴨肉有責
除外,雨霧路段一律無責
BAGGI0 wrote:
前面有網友提出鴨肉...(恕刪)


所以騎士不在摩托車上是通例?不是特例?
通例?特例?
誰會沒事在高速公路上?

光是這個生死狀,針對性這麼強...就已經不用討論

<2016/9/10 16:25 編輯>

前面有說到路權問題
不好意思,法令已經修法完成且經總統公告實施...

是交通部一直不試辦....
今天,連選地方試辦都不作..

話說回來,跟你討論生死狀幹什麼....
你又不代表政府機關、簽了也不會開放...
現在的法律也沒規定汽車駕駛上高速公路要簽生死狀...

什麼都不是,何必浪費口水在討論這個...

alesiX wrote:
"應注意而未注意"這個條款的確很廢....
但為什麼都在討論極端的狀況?

你難道希望你的車輛出狀況的時候,後方的車輛不管三七二十一,直接輾過嗎?
如果你不希望這樣,為什麼反過來要求機車騎士要簽這個?


都已經是極端狀況了,還有什麼好要求別人該負責任的?

偶當然是希望對方直接輾過偶還免責啊

以下哪個不是在講極端狀況? 都已經是極端狀況,人家也無法注意及閃躲,還有什麼需要去苛求其他用路人的?

當然是法律規定直接免除追究其責任

舉例像我騎重機,穿黑色霧面夾克,半夜不知什麼原因躺在沒有路燈的國道路段的內線,就算全部的用路人都是內線龜車用時速110~120開,被壓過去您覺得還想要求汽車駕駛負什麼責任呢? 呵呵

國道壓肉免責草案 wrote:

國道壓肉免責草案

1. 依全年日落時間,日落前一小時無特殊狀況,車道前方既成意外事實的鴨肉有責
除外,雨霧路段一律無責

2. 依全年日出時間,日出後三小時內,車道前方既成意外事實的鴨肉無責

3. 任何突然橫跨車道噴飛鴨肉無責

4. 任何後方、左右方、上方、下方,只要非車道前方的既成意外事實,鴨肉一律無責

5. 隧道內任何壓肉情況無責 (可議)

6. 前方車道行駛間的重機突發意外人車分離後保持在原車道,未保持安全距離的鴨肉有責
除外,日落後免責,因前方重機突然摔車,可能黑到看不到小小的車尾燈

7. 其他事項待補充


alesiX wrote:
假設還沒發生的事情,一定會發生?
這倒是挺妙的....

當年的高架道路、快速道路也是一堆假設,結果呢?

那是不是也可以假設:
台灣的道路設計,2000 c.c.以下的轎車已可應付。更高c.c.的轎車,多餘的馬力,可能會造成超速疑慮,釀成重大車禍,所以應該禁止販售。

車輛不會自己跑到路上去(目前啦,以後可能會有無人駕駛車),是使用的人造成問題.....



三峽金牛角少東就發生,還是不知原因的被撞,所以法律直接規定路全免責最重要省事

以下您的假設跟"鴨肉"無關啊.... 偶也不知道該怎麼回應
alesiX wrote:
你要不要去youtube上找找看....

遇到大車,前面的一般汽車就像紙糊的一樣....
整個被扯爛掉,變成廢鐵....

一樣是鴨肉...不過是放在罐頭裡的鴨肉

那大車是不是要叫一般汽車駕駛也簽一簽?


另一版也說啦,汽車駕駛或任何不知所謂的人躺在國道上,滿足下列條件一樣免責啊

搞不好半夜一個人從邊坡跑上去躺在國道上被鴨肉,這種您要負什麼責?


以下只有第六條是明確針對重機騎士,其他都是不管哪種用路人的肉體

國道壓肉免責草案 wrote:

國道壓肉免責草案

1. 依全年日落時間,日落前一小時無特殊狀況,車道前方既成意外事實的鴨肉有責
除外,雨霧路段一律無責

2. 依全年日出時間,日出後三小時內,車道前方既成意外事實的鴨肉無責

3. 任何突然橫跨車道噴飛鴨肉無責

4. 任何後方、左右方、上方、下方,只要非車道前方的既成意外事實,鴨肉一律無責

5. 隧道內任何壓肉情況無責 (可議)

6. 前方車道行駛間的重機突發意外人車分離後保持在原車道,未保持安全距離的鴨肉有責 除外,日落後免責,因前方重機突然摔車,可能黑到看不到小小的車尾燈

7. 其他事項待補充

lyi33tw wrote:
未保持安全距離嗎?

違規的不去探討,一直無限怪罪受害者的邏輯。
有違規事實在前當然是應注意而未注意啊。


同車道未保持安全距離當然是後車有責任

草案的考量主要是在可否目視

國道壓肉免責草案 wrote:

國道壓肉免責草案

1. 依全年日落時間,日落前一小時無特殊狀況,車道前方既成意外事實的鴨肉有責
除外,雨霧路段一律無責

2. 依全年日出時間,日出後三小時內,車道前方既成意外事實的鴨肉無責

3. 任何突然橫跨車道噴飛鴨肉無責

4. 任何後方、左右方、上方、下方,只要非車道前方的既成意外事實,鴨肉一律無責

5. 隧道內任何壓肉情況無責 (可議)

6. 前方車道行駛間的重機突發意外人車分離後保持在原車道,未保持安全距離的鴨肉有責
除外,日落後免責,因前方重機突然摔車,可能黑到看不到小小的車尾燈

7. 其他事項待補充
chiayingcool wrote:
不知道小客車有沒有爆胎後失控鑽到大卡車輪下駕駛被輾斃的可能?

各位小客車駕駛生死狀都簽了嗎?


一樣訴求免責啊

偶自己噴到人家輪胎下的,邏輯上偶找不出可以跟人家要負擔責任的理由

國道壓肉免責草案 wrote:

國道壓肉免責草案

1. 依全年日落時間,日落前一小時無特殊狀況,車道前方既成意外事實的鴨肉有責
除外,雨霧路段一律無責

2. 依全年日出時間,日出後三小時內,車道前方既成意外事實的鴨肉無責

3. 任何突然橫跨車道噴飛鴨肉無責

4. 任何後方、左右方、上方、下方,只要非車道前方的既成意外事實,鴨肉一律無責


5. 隧道內任何壓肉情況無責 (可議)

6. 前方車道行駛間的重機突發意外人車分離後保持在原車道,未保持安全距離的鴨肉有責
除外,日落後免責,因前方重機突然摔車,可能黑到看不到小小的車尾燈

7. 其他事項待補充



tengai225 wrote:
每當講到這一個話題,四輪小客車駕駛人就都沒有回應了。


已經包含在草案裡啦

Johnny_depp wrote:
三峽金牛角少東就發...(恕刪)


所以未發生的事情,就要先簽一簽?
拿未發生的事情來要求別人簽?
但是今天高速公路上每天都在發生的事情,怎麼不見要求簽生死狀?

要簽...就不分車種全部簽一簽....

<2016.9.10 16:36編輯>

先去要求現在已經在高速公路行駛的車輛簽一簽....
看看有多少人要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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