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924132 wrote:國三甲零重機A1,而汽車駕駛卻把國三甲玩成國道A1肇事率第一名,然後你跟我說重機上國道很危險?開車上國三甲比騎重機死更快事實就是如此。
小弟就是找不到國三...(恕刪)
可惜無法實驗,不然要是有兩個一樣的"美國",一個"人民持槍違憲"、另一個"持槍合憲"如同現今的美國,兩組對照一下就能證明,前者人民少了"槍枝射擊的樂趣",但在歷年的社會事件裡,會"節省一些人命",有得必有失。
與美國相比,台灣人民一向無"擁槍的自由與樂趣",那..我們又失去了甚麼?像鄭捷這種人,當初要是他能輕易取得槍枝,那次北捷事件的死亡人數會增加多少?這不可想像。所以可以換個角度這麼說:我們全體人民犧牲擁槍的自由與樂趣,至少光是在鄭捷事件裡,就換得十數條無辜同胞的性命。
重機上國道,這是人民交通之所必須?還是人民自由與樂趣的選項之一?時速常破百的道路上,一點輕微擦撞對機車而言,幾乎就是人命關天的大事。駕駛習慣優良與否與車種無關,但客觀上,應該著眼"安全係數與交通必須"之間多做平衡考量才對。車種越複雜,是不是對高速道路的安全指數越不利?
大家對重機上國道的見解,是牽涉人民自由、交通、人命的大事,是影響深遠的決定,不要只是站在個人喜歡與否的角度看問題(雖然我也等著哪天開放時,也想買台重機來爽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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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人搞不懂「扁鑽算槍械,製造持有都要判刑。但比扁鑽大很多的開山刀、西瓜刀卻是合法」的立法思維與旨意,像這種"必要性與危險性的平衡考量"的立法比例原則,如果你的思想認知不具備的話,那就只能一直翻纏了。(這種人會回我的文說:"大家都不開車,可以拯救更多人命")
*不能只羨慕新加坡的治安與市容,也要去了解一下、他們人民平時受的法令約束,凡事都得付出代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