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機騎士好像都很希望所有員警懂車?

asdf3164 wrote:
新聞報導說真的現在車...(恕刪)


在台灣10重機騎士7個是故意標新立異

在路上碰過幾個被害妄想症的騎士
韓非子 wrote:


在台灣10重機騎...(恕刪)

什麼囉輯,騎重機礙到你了嗎?
不知道重機車主,繳的稅金超高的,進口稅,貨物稅,牌照稅,燃料稅一毛都少不了,怎麼那麼多人用狹隘的心胸看待呢?
看海成花 wrote:
講難聽點一堆人不是喜歡說依法行政?
警察哪個環節沒有依法 那當下拒絕阿,
不然能怎麼樣?(恕刪)


哪一條規定不能「翹管」?又哪一條規定不能「改管」?
電光老騎士 wrote:
不能「翹管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附件15有改裝排氣管規範,您機車排氣管是可以變更,且得不經公路監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但變更(或改裝、加裝)後應符合下列規定
.....
3、在平坦地面上兩輪著地時,排氣管尾管出口角度不得傾斜高於水平線;排氣管尾管離地高度逾1公尺者,其尾管出口角度應低於水平線。

現在最大的問題在於原廠管.進口驗車過.騎在路上不合法.就跟買了超跑不能合法上路一樣.舊的法律該好好檢討一下.一事歸一事.大家不該有仇視的想法才對
toocck wrote: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恕刪)

朋友,你的資訊應該更新了。
298305漳泉 wrote:
朋友,你的資訊應該更(恕刪)

或許.我只是覺得大家該心平氣和.討論是不是該改過時的法律.當然您可以無視.我也不再討論這樓.太偏激了
toocck wrote: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附件15...(恕刪)


第二頁就有人貼出可以翹管的例外規定,關於排氣風速的,你是故意沒看到嗎?
仔細想警察亂抓還要民眾去申訴也是一個麻煩
我身邊就有人被開危險駕駛,說只是靠近就開單?還浪費時間去申訴
我個人是希望這樣建議
看看能不能申訴成功補個車馬費500元,不然浪費民眾時間及資源,警察也不會隨便開單
但相反的申訴失敗就罰金加倍好了,這樣公平多了
看海成花 wrote:
什麼時候警察要負責背(恕刪)


要談依法行政很好,謹記,不要雙標
警察盤查人的時候,查詢身分證有使用機器作輔助,
盤查車輛的狀態時,為什麼不使用機器做輔助?
難道監理站的資料無法跟警察手中的電腦連結?
同類的事情,遇到不同狀況就可以雙標?
看海成花 wrote:
什麼時候警察要負責背所有汽機車的型號了?
原來警察的專業是背所有汽機車原廠東西跟合法改裝品!
那以後改賣汽機車嗎?

講難聽點一堆人不是喜歡說依法行政?
警察哪個環節沒有依法 那當下拒絕阿,
不然能怎麼樣?

果然一堆台灣鯛。


有人叫警察背誦嗎?
是希望執法前能搞清楚吧?
不要倒果為因好嗎?

為什麼要求警察依法行政,因為警察沒有權力開發驗車單,也無權告發罰單
https://www.gov.taipei/News_Content.aspx?n=EEC70A4186D4C828&sms=87415A8B9CE81B16&s=AA9CF4C0F8C79681

回到你回覆該樓的邏輯,既然警察「可以」不懂也沒有必要瞭解汽機車原廠及改裝差異,何來專業性可以評斷該車輛逕行改裝? 你這不是自打臉嗎?

警察是針對交通違規部分逕行舉發及告發動作,車輛改裝部分跟交通違規有什麼關聯?
你知不知道為什麼會有人反彈警察執法合法性?

再爰引你的用詞,既然警察沒有必要瞭解汽機車原廠規格及配備,何來明確認定違規事實?
又如何依法舉發,又或者非憑憶測舉發?

你要不要思考一下為什麼?

取締改裝排氣管相關規定及執法作為為何?

既然要求尾管高度需高於水平線,試問警察明白、瞭解,或者理解水平線為何物?
附件十五 汽車設備規格變更規定

你知不知道這是一個很嚴重的問題?
並不是你沒有遇過便認為理所當然,看一下這篇
SYM DRG 水冷跑旅俱樂部Public Group | Facebook

你覺得會有人無緣無故抗議嗎?
還是你願意替這些消耗時間、浪費特休的人負擔交通費用及驗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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