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irit-tail wrote:
怕你不懂,拿極端的例...(恕刪)
嗯 你這怕倒是可以得滿分,
真的沒人懂 "神" (尤其是假的),
小弟只懂 賭神 女神 神女 ....
spirit-tail wrote:
我覺得啊,講路權大家...
.....
今天WTO原則是開放跟反歧視,
台灣早就開放150CC以上機車路權了,你要進1萬CC機車也沒問題.
而交通法規(跟稅法)也是全體適用,不管你是本國機車還是外國機車,一視同仁,完全沒有歧視啊,
這種基於各國主權的行政管轄事項,別國一點屁都不能放,也不能以WTO原則來要求修改現行交通法規,因為這是侵犯國家主權,干涉別國內政的.
舉個例子好了,
像荷蘭部分毒品跟嫖妓都開放,難道荷蘭也能以自己的行政管轄制度,
來要求台灣也開放毒品嫖妓嗎?這種道理很淺顯,
不曉得為什麼有人一直執著在WTO什麼的,一直講,一直講,
(恕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