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妹妹被撞 較完整監視器畫面 (非新聞影片)


7712 wrote:
小妹妹被撞 較完整監...(恕刪)






一句話

把這個兔崽子 關起來

嚴加重罰就對了






台灣
無法無天的人太多了
cutlass wrote :仔細看個幾次就瞭然了...

小妹妹未依規定穿越馬路被撞 - 車禍,責任歸屬尚待釐清
&
踹人 - 蓄意傷害,重點是對像是個剛出車禍還攤在地上動彈不得的孩童

沒錯,小妹妹如果去走斑馬線
今天這禍就免了

但這一腳下去
這一前一後就完全是二回事...別再扯在一起了...
難道要坳說:誰叫她不走斑馬線,根本活該被我撞被我踢 ?



1. 一開始的發財跟自小客過去後,是車速降低且停在前面不遠處...
而且再前面也早有三台車停在那等紅燈了
可以瞭解的是...
前面確實是紅燈...

2. 小妹妹被撞飛後,可以看到左下角有台四輪(看車頭應該也是小發財)緩慢露頭了
可以推測的是...
該四輪減速讓小妹妹先過
重機因四輪減速便往右切意圖從路肩加速超車(可是前面還是紅燈...
又因為左半邊視線被四輪擋住所以沒看到小妹妹



然後就撞了...
然後爬起來就踹了...
然後回去把車扶好再衝回來繼續踢...
然後一直到車隊停得差不多了前面才綠燈...
( 注意看有台箱型車吃對向繞過事故現場後再切進路肩,這個時後最前面的車才開始緩慢前進


小孩子確實是很多事情不懂、判斷能力較弱
所以才需要學習、需要受完整的教育...

大家一定都有過這種穿越馬路的經驗
只是
我們運氣好,安全到家
小妹運氣不好,躺地板


而一個36歲成年人...

再怎麼樣也不該幾乎不假思索的就踹人、踹小孩、踹傷患啊!!!
明明就踹了還不承認又是哪招啊!!!!!

再說!
難到全車隊都沒有裝紀錄器嗎...尤其最先停下來的那三台?


BJ4...睡意全消了我~"~...(恕刪)





臺灣很多地方沒斑馬線,要是事發地離斑馬線很遠?我想請問100個臺灣人有哪幾個會乖乖找斑馬線來走

ken9028 wrote:
看前面你的發言,明明是你在替楊某聲,
怎麼在指別人呢?該不會那個楊某就是你吧!


台灣的語文程度竟然低落到如此的程度!

先聲明!我指責的是騎士!他如果今天沒踹人!可能還算小女孩不對居多!

他踹了人!就是得成會眾矢之的!
跟不上的腳步
如果畫面該成:騎士馬上把小妹妹抱起來往路邊走並立刻打119......

f8346797 wrote:
踹人不對? 那闖馬路...(恕刪)


踹人不對?

出事就踹人
法院跑不完
生命本是孤獨 人間自有溫暖

f8346797 wrote:
踹人不對? 那闖馬路...(恕刪)


如果這種事情有機會發生在你身上的時候 被踹請別怪別人 記得怪自己唷!!

Fish wrote:
這件事好像都一邊倒,雖然踹人不對,但小妹妹沒錯嗎?
如果今天騎車的是個老人家摔倒後骨折重傷之類的女孩或其家屬沒半點責任?


小朋友跨越車道並無意造成事故,但踹幾腳可是故意傷害,甚至是加重傷害。
在追究小朋友責任前,請告訴我們對待一位弱小、躺在地上已經無法動彈的小孩,踹幾腳是甚麼心態?是擋我者死嗎?

一般人發生如影片中事故都會先看人有沒有怎樣吧

真的嚇到了最多也只是楞著

為何會踹一個躺在地上小孩子? 不合邏輯.....

是潛意識內有暴力的本性嗎?


這是小弟疑問的地方?
小妹妹有沒有錯要看當時一百公尺內有沒有斑馬線,沒有斑馬線或相關行人穿越設施,她就沒錯

法條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34條
行人穿越道路,應依下列規定:
 一、設有行人穿越道、人行天橋或人行地下道者,必須經由行人穿越道、人行天橋或人行地下道穿越,不得在其一百公尺範圍內穿越道路。
若妳不希望我離開 就別拒我於千里
這種行為還有人護航?
撞到人 不管是誰的肇責
一定是先照顧傷者 叫救護車

之後等警察釐清責任

還沒聽過過去踢兩腳的
我的天 對象還是個孩童
理由還是誤觸 他是當大家眼睛瞎掉嗎?
幫他護航的人請幫他一起說誤觸
我看看有多少沒良心的人在這個社會上

這樣大家都說重機多有品 真的很難相信

我也覺得重機很帥
我也很想擁有一台來環台環北海道

但是這個先生的行為 我不相信他有良知
也不相信他平常的駕駛很安全

實在令人氣憤難平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217)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