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不這樣

一年內發生超20起事故或違法
舉凡不依規定超車變換車道
進匝道口插隊
行駛路肩
或其他人為因素造成財產損失或危及到其他人用路安全

就立即收回重機國道路權

那20起以內有重傷死亡的怎麼辦?
就只能當他們雖囉 = =
不曉得這樣覺得如何


推倒胡 wrote:
43樓的三張統計圖不要無視呀!...(恕刪)



統計表寫的是發生次數不是比例!!

你有把基數放大成一樣再來比較!!

假設:

汽車100萬輛 發生違規2萬輛

重機100輛 發生違規3輛

照閣下的理論: 2萬>3 所以汽車容易違規?

如果重機放大為100萬輛時依據等比級數應該違規發生次數為3萬
怎麼不汽車駕駛人如果有三次違規就吊駕照?

miwabear wrote:
9/23 早上八點市民大道中山北路上方有車輛事故

由八點十分上永吉路一路塞到快近環北快九點

看到的黃牌紅牌 沒一部照排車陣中的 都是走路肩..(恕刪)


沒一部照排車陣???? 邏輯有問題

乖乖排在車陣中的車 車速跟你一樣 根本不會看到

你看到的只有走路肩超過你的車 無論紅黃牌或汽車

發文前多想想
喇叭洪 wrote:
統計表寫的是發生次數不是比例!!

你有把基數放大成一樣再來比較!!

假設:

汽車100萬輛 發生違規2萬輛

重機100輛 發生違規3輛

照閣下的理論: 2萬>3 所以汽車容易違規?

如果重機放大為100萬輛時依據等比級數應該違規發生次數為3萬


單看第三張圖台北市的統計

機車應是包含白牌,但怎麼算還是汽車違規數比較多

機車的總數量還比汽車多咧,但是違規數還不是汽車完勝!!


miwabear wrote:
9/23 早上八點市...(恕刪)


如果是我遇到
我一定把行車記錄器拍到的
管他重機、汽車一台一台檢舉
之前在高速公路塞車遇到走路肩的
除非我心情好或很忙
否則我一定找時間上國道警察或交通警察網站檢舉
我的tigra150跑時速100輕鬆的很,應該也能跑最外側呀!
就是教育失敗見不得人家好的一堆.如果教育成功
根本不會有這問題吧
別想了,到時還不就變成飆車的場所,台灣........
根據台灣人的守法程度和駕駛習慣
此舉應該可以大大嘉惠殯葬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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