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不這樣一年內發生超20起事故或違法舉凡不依規定超車變換車道進匝道口插隊行駛路肩或其他人為因素造成財產損失或危及到其他人用路安全就立即收回重機國道路權那20起以內有重傷死亡的怎麼辦?就只能當他們雖囉 = =不曉得這樣覺得如何
推倒胡 wrote:43樓的三張統計圖不要無視呀!...(恕刪) 統計表寫的是發生次數不是比例!!你有把基數放大成一樣再來比較!!假設:汽車100萬輛 發生違規2萬輛重機100輛 發生違規3輛照閣下的理論: 2萬>3 所以汽車容易違規?如果重機放大為100萬輛時依據等比級數應該違規發生次數為3萬
miwabear wrote:9/23 早上八點市民大道中山北路上方有車輛事故由八點十分上永吉路一路塞到快近環北快九點看到的黃牌紅牌 沒一部照排車陣中的 都是走路肩..(恕刪) 沒一部照排車陣???? 邏輯有問題乖乖排在車陣中的車 車速跟你一樣 根本不會看到你看到的只有走路肩超過你的車 無論紅黃牌或汽車發文前多想想
喇叭洪 wrote:統計表寫的是發生次數不是比例!!你有把基數放大成一樣再來比較!!假設:汽車100萬輛 發生違規2萬輛重機100輛 發生違規3輛照閣下的理論: 2萬>3 所以汽車容易違規?如果重機放大為100萬輛時依據等比級數應該違規發生次數為3萬 單看第三張圖台北市的統計機車應是包含白牌,但怎麼算還是汽車違規數比較多機車的總數量還比汽車多咧,但是違規數還不是汽車完勝!!
miwabear wrote:9/23 早上八點市...(恕刪) 如果是我遇到我一定把行車記錄器拍到的管他重機、汽車一台一台檢舉之前在高速公路塞車遇到走路肩的除非我心情好或很忙否則我一定找時間上國道警察或交通警察網站檢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