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esiX wrote:
很奇怪的是,汽車看到汽車就會煞車閃避?
看到機車就要輾過去?
現在這個生死狀在鼓勵汽車直接輾過嗎?
那汽車也簽一簽吧....高速公路上大亂鬥?
都是針對極端的狀況設定免責
這些狀況再另版都詳細討論過,重機車友都完全啞口無言了,只說汽車駕駛也要簽
如半夜無路端狀況的重機煞車燈很大嗎?
一個橫躺的重機會比一台橫躺的轎車同樣好識別嗎?
一個躺在內線超車道車裡的重傷駕駛,跟一個躺在內線超車道的重傷騎士是同樣好被識別嗎?
所以白天視線良好有應負注意前面路況的責任
但半夜及雨霧極端狀況,才訴求鴨肉免責
國道壓肉免責草案 wrote:
國道壓肉免責草案
1. 依全年日落時間,日落前一小時無特殊狀況,車道前方既成意外事實的鴨肉有責
除外,雨霧路段一律無責
2. 依全年日出時間,日出後三小時內,車道前方既成意外事實的鴨肉無責
3. 任何突然橫跨車道噴飛鴨肉無責
4. 任何後方、左右方、上方、下方,只要非車道前方的既成意外事實,鴨肉一律無責
5. 隧道內任何壓肉情況無責 (可議)
6. 前方車道行駛間的重機突發意外人車分離後保持在原車道,未保持安全距離的鴨肉有責
除外,日落後免責,因前方重機突然摔車,可能黑到看不到小小的車尾燈
7. 其他事項待補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