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就是沒有很大的共識呀...立法過了.試辦也有.就是還沒通過試辦
所以三讀通過為何不完全開放.是合乎法令的.交通部自有一套說詞.也讓大部分的有投票權的人認同
真的要強迫交通部開放.那就公投.過了.自然就會開放了
正反兩方各有自己的意見.是說不清 理還亂
譬如引言此篇的回文部分
>>這是重機論壇一位思路清楚的車有 Roven 寫的,有同意轉載。
>>———————
>>一、這是尊重基本人權
>>同樣身有行為能力的人,就該得到相同的尊重。
>>當一個人要從A點到B點,他有權利可以依他的需要選擇任何一種交通工具,而國家收人民的稅金蓋出來的馬路,就是為了提供國民使>>用交通公具移動的載體。因此,對於任何在馬路上移動的交通工具而言,你都必須將它視為一個人的移動現象,不管他使用何種交通>>工具,你都必須尊重他的選擇。那個人可能是騎重機的人,也可能是開汽車的你。
>>這是基本的人權。你要學會能夠尊重別人,別人才會尊重你。
國家收人民的稅金蓋出來的鐵路,就是為了提供國民使>>用交通公具移動的載體。因此,對於任何在鐵路上移動的交通工具而言,你都必須將它視為一個人的移動現象,不管他使用何種交通>>工具,你都必須尊重他的選擇。那個人可能是騎重機的人,也可能是開汽車的你。
技術上有沒有難度? 鐵路更快更直
大部分各國都是限制 50CC 或 60 80 KM/H
台灣也應該比照.才是先進國家 ....大部分國民的意見目前是 反對
上個月去霧台.台24線山路路段雙黃線與盲彎多且危險.整條路唯一會盲彎逆向超車的只有紅黃重機
看到很想拿行車紀錄器檢舉.想想沒時間又算了
但是我的觀感自然對於大型重機就會很差了.
套句前面網友回文 後來的交通工具要加入國道行駛.自然需要比較多的驗證說服.
對於整路超速違規而提早到達目的地的駕駛者無視其水準低落.一直跳針 "遵守交通規則" 跟 "道路使用權力" 混為一談,是很無知的。
道路使用權力 鐵路算嗎? 空域可以隨便飛嗎?(國外很多開放的例子)港口可以隨便駛入嗎?
應該也都是可以.只是目前台灣還不適合
以上討論如有造成某些讀者不悅.還請海涵
pt0857 wrote:
當一個人要從A點到B點,他有權利可以依他的需要選擇任何一種交通工具,而國家收人民的稅金蓋出來的馬路,就是為了提供國民使>>用交通公具移動的載體。因此,對於任何在馬路上移動的交通工具而言,你都必須將它視為一個人的移動現象,不管他使用何種交通>>工具,你都必須尊重他的選擇。那個人可能是騎重機的人,也可能是開汽車的你。
>>這是基本的人權。你要學會能夠尊重別人,別人才會尊重你。 (恕刪)
根據這段話回你
你講的是普通道路, 是用稅金蓋的, 所以誰都能走, 騎腳踏車, 騎機車, 騎重機, 開汽車, 開貨車, 開砂石車.
高速公路不是唷! 這是政府編列預算借錢給高公局蓋的, 所以使用者要付費(過路費), 高公局屬於政府機關, 賺的錢扣除道路養護, 是要還錢給政府的, 還完了就變成是政府收益....
高速公路不是繳稅金的稅金蓋出來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