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妹妹被撞 較完整監視器畫面 (非新聞影片)

jerryred168 wrote:
檢:重機騎士楊凱翔和女童都有不對 楊應認錯促和解
檢方21日表示,其實雙方都有不對,但踹人的楊男應該誠心認錯,尋求女童及其家人的原諒。
南投地檢署指出,楊凱翔撞傷女童為過失傷害罪,踹女童則為傷害罪,
都屬於告訴乃論。
因為楊已經承認自己的犯行而且也道歉了,
加上突然穿越馬路的女童也有錯
所以檢查官才會讓楊交保,
希望他可以誠心認錯,促成雙方和解,
對女童也更有實質幫助。

什麼?
檢察官說雙方都有錯?

真是恐龍檢察官
鄉民們你們說對不對啊?
小孩子被撞昏迷,又被狠踹的影片 ( HD )

請大家先好好的看這段HD監視器的影片

再來評論好嗎 ??

來看看這位騎士有多惡質 ~~

是如何活到26歲,還能對一位被撞飛昏迷的小妹妹

幾番的出腳狠踹 ~

還有後面同行的車隊友人是如何處理 ....

這與(重機-交通工具)無關、

是一個人的人性 ! 是台灣的教育到底為何會變成這樣的感慨 ...
柯小希 wrote:
什麼?
檢察官說雙方都有錯?

真是恐龍檢察官
鄉民們你們說對不對啊?


重機:
1.騎很快.
2.還踹人.

小孩:
1.穿越馬路.
2.父母沒教好.

重機及小孩雙方都不對.
☆ 私人訊息直接刪除不再回覆 ☆ 願望 : bovuhPPjMnEfkyhggnsJdABaLFPuhXT4

黃金堆滿間 wrote:
專po自蘋果川崎重機...(恕刪)


如果當初踹人的畫面沒有被錄下來,相信現在的態度應該會完全不一樣吧 ~~


父親不會教 ? 那就由法律和社會正義來幫忙教吧 !



都成年人了,該怎麼對自己的行為負責,現在是讓你學得最快的時候 !
沒有永遠的景氣不好,也沒有永遠的景氣好,只有永遠的貧富差距 !
yhcheng wrote:
你拿車太麻煩,過戶一推手續費。楊大哥窮鬼一隻,搞不好叫你出。。
我淨賺300萬(100X3)
妳最多100萬(50X2)(還沒算折舊)(恕刪)
是啊!且他的車有摔過,就算撇開過戶費,光修車費應該也...所以,謝謝您囉~

拍到手斷掉 wrote:
交通事故兩方都有權責...(恕刪)

所以我說法律是另一個世界!別太一廂情願!

Lord Cross wrote:
不要只會在01兇.....(恕刪)

你也好不到哪裡去!
帶種就上電視發表你的高論!


p wrote:
小孩:
1.穿越馬路.
2.父母沒教好.

鄉民:
你在幫重機護航嗎?

女童都被踢兩腳了 你還說她違規

她哪裡有違規?

沒良心的重機才違規才該負全責
柯小希 wrote:
鄉民:
你在幫重機護航嗎?

女童都被踢兩腳了 你還說她違規

她哪裡有違規?

沒良心的重機才違規才該負全責

這位柯小希
請把我的全文引言,
不要亂說好嗎 ??
☆ 私人訊息直接刪除不再回覆 ☆ 願望 : bovuhPPjMnEfkyhggnsJdABaLFPuhXT4

plusv wrote:
這位柯小希請把我的全...(恕刪)

我應該沒引你言吧
小心斷章取義跳針的鄉民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217)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