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真的是缺錢的話,反而手上有車(車子是"抵押品、擔保品、以及當然是車貸的"主體物件")才能再去貸款,可以貸到比原本車價更高的錢。
舉例: 假如您手上的車貸還有45萬未還清,而若是您這台車目前的中古市場行情是55萬來說,若是您的工作、薪資都穩定的狀態下,你的車即使是第一手的貸款45萬尚未還清,也可以再找第二胎來增貸,若是第二胎評估您先前車子的還款記錄、您的薪資等等的綜合評分下考量而可以貸給您80萬來說,那您貸這80萬的程序會與原先貸款程序一樣,也就是會先丟至銀行評估,確認您這80萬能貸得下來後,就會再與您"對保"(對保時要付費用約3500元),相信您應該知道在對保的程序會簽些什麼東西,因為您有車貸過應不陌生。
若是你的第二胎的貸款銀行與第一胎的車貸是同樣銀行就比較單純,若是不同的話,那簡單說明如下:
這80萬的撥款程序就和第一次的不一樣了,它不會像第一次的車貸先進你的口袋,而是會先幫你繳清你第一手的45萬車貸後,拿回原始的"車籍文件"(有些在第一次車貸時就會押在第一手的貸款銀行處,直到你繳清所有車貸才會還給你。有些是你可要求車貸償還至多少以後可以簽切結而提早拿回)
當然,這些都會有代辦公司在幫你處理,所以繳清原車的車貸、頂多請你跑一趟原車的車貸部門將你自已的車籍資料拿回(通常第一手貸款銀行會擔心是否被人亂領走,除非你填授權書請代辦公司代領),你拿回後交給代辦公司,代辦公司會拿著幫你去跑一趟監理所,把舊的車貸解除設定,並且將此車設定至新的貸款銀行。(因為是不同家的貸款銀行)
等到這個程序也走完了,代表你的車已被成功地設定到的第二胎的車貸銀行,那這時第二間的銀行才會將你所貸的80萬,減掉幫你付清第一胎的剩餘貸款45萬後,才付淨額35萬給你,並且會寄新的一本車貸繳費單給你,你就變成原本是按月繳舊車貸的,現在開始按月繳新的車貸。
以上增貸的例子,你的車子還是不變,每天繼續可使用,反正與原先第一次車貸一樣車籍文件仍然不在你的手上,你也繼續按月繳貸款,但是貸80萬,實拿到手35萬的例子。
所以,若是是因為缺錢而想賣車的話,先想想你的車貸剩下多少,而此車目前中古市場行情是多少? (銀行、中古車行都有每月份、每月的行情表) 若是你自已實際上每天還是要用車的話,那要走"車貸增貸"的路線。而若是你是真的就不想開車的話,那就當然單純賣掉不用這麼麻煩,但是別忘了,車子是"動產",也可當"抵押物",所以若是您真正的原因是缺錢想貸款拿到更多錢的話,車子留著繼續開是比較實際的做法,賣掉之後你若要再貸款的話,除非你自已有"不動產"可以做抵押,不然一定是要有保人、或是其他的"抵押品"銀行才會考慮貸款給你吧! (我是指一般人,大老板、名人等情況就不在討論之列)
回到這個主題,開版者再自已考慮一下要賣掉過戶的原因為何就知道可以走什麼管道了!
nanoitx wrote:
以程序上來說,若是...(恕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