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黃牌停放人行道上畫線停車格

立委只為有利益的事情立法,重機停汽車停車格本來就是愚蠢的法令,不知道是哪些人提出的。
汽車跟遊覽車路權一樣,也不需要停遊覽車格呀

硬要機車停汽車格真的只是故意找麻煩而已...
可能要有一天,發動全民紅黃牌,一起停汽車格!

才知停車法律多蠢

大重機停機車格,我在宜蘭被開過一張未依車種停放停車格.....

Sadonafin wrote:
其實是這樣的,我剛...(恕刪)
刺激250 300 400 500 差不多一樣大台

只有 刺激250 停 摩托車格 不會被開單?

其他 都會被開單嘛?

看 義大利 重車 都跟 一般摩托車 都可以停耶!




其實小的我才從美日兩國蜜月回來,就發現台灣真的是腦弱政腐在國外重機停機車格是很正常的事,日本還有專停機車的停車場不限制CC數,但台灣就是當氣車看,我之前也和停車場說過NIKITA200能停我卻300不能停,只和我說不高興去和政腐吵⋯⋯我只能說人在鬼島啥發生都正常的但我還是支持大大能以行動表達意見給你讚啦


ghoti wrote:
一樣米養百樣人,如...(恕刪)

刮車和倒車...我選刮車 = =+

seedd0427 wrote:
其實小的我才從美日...(恕刪)


這就是鬼島......天龍人官員的思考模式不是一般人能理解的
政策法規如此,在法規尚未修改之前老百姓只能遵守
一個規定不可能滿足所有人的需求
是的,就只是排氣量比較大的機車而已
試想,如果一台GL1800停在人行道的停車格上,那會是怎樣的風景
當然,如此大尺寸的機車只是少數
但這就是法規,不會只規範少數特定族群(除非是針對特殊族群訂立)
在更完善的法規出現之前,目前大家還是乖乖遵守
Sadonafin wrote:
畢竟也只是兩個輪子的大型機器腳踏車,硬是要當成汽車看待根本指鹿為馬,...(恕刪)


沒用的!你的黃牌車就是一台「汽車」!政府不會理你的~

小弟也曾寫信給桃園市政府,大意如下~
我說:252cc黃牌大型重機行駛「禁行機車道」很安全,我的249cc白牌普通重機行駛「禁行機車道」就好危險!只差3cc!請問市長,這是什麼概念?您就是要民眾花十五萬二十萬換台黃牌車就對了?您是否正在圖利車商?請問白牌機車行駛內側快車道哪裡危險了?如果機車騎內側是危險的,那為何開放黃牌以上可以騎內側?

市府回應:因為黃牌機車是汽車~

你會不會氣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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