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牌重機真是個好東西,與紅牌路權相同又省了好多稅金,有高架與快速可以跑又省掉好多冤枉路及寶貴時間,so要我當幾輪都行,到目前為止就三點比較注意, 一個就是不停“機車停等區”,還有一個就是少從右側超車 ,在快速或高架就盡量維持在外車道,這樣都還ok,還是一句話~ 黃牌重機真是個好東西
leoliou wrote:
重機是玩具部是生財工...(恕刪)

重機是生財工具阿,我騎重機上下班怎麼不是生財工具?
統神 wrote:
把重機直接比照汽車...(恕刪)


你舉的例,我覺得也是沒爭議的,因為警察也知道大型重機尚未全面配置「安全帶」,或有嚴重到上過新聞之類的

至於你所說的「安全帶」,未來會不會嚴格執行,我也不知道

你只是為了想反駁而提出更加無理的例子

而且我只針對你所說的「問題」,提出我的問過警察給的說法

而不是又是衍生出另外一個鑽牛角尖的「問題」,要依你這樣舉的話

我看沒完沒了(我也會舉其他例),上法院也是請你把爭點提出來,針對爭點處理

我也很想停機車格,會思考的人也知道重機跟汽車的差異性,但目前法規還沒修法

我可不想跟荷包過不去,也不想跟警察當場對幹 (但如果是有錢人就另當別論)

就好像新聞說駕駛說自己只是吃燒酒雞,應該就不會犯法 (人民自己觀念也沒落實...台灣三寶不意外)

但警察看的是你酒測值,管你是吃多少喝多少

假使其他人看到這篇討論,自己重機停機車格,剛好被警察開單

然後跟警察說很多網友說這是有爭議的,要求銷單、拒簽的話...(我可不想教其他人誤入歧途或妨礙公務)




auxo wrote:
重機是生財工具阿,...(恕刪)


我坐公車偶爾騎小白上班

從不認為公車跟小白是我的生財工具咧

不過是代步而已,很多種交通工具可選擇

xyzhina wrote:
ps:應該是警察直接開單




也有可能是交通助理員
我從買重機第一天就沒停過路邊的汽車停車格,我寧願停在機車格上,頂多被人檢舉罰900違停,如果停在汽車格,碰到找不車位的三寶被她一撞,損失可能不止900元。

vicence wrote:
我坐公車偶爾騎小白...(恕刪)


但也不會是奢侈的玩具

xyzhina wrote:
今天在一國中旁的人...(恕刪)








除暴安良是我們作市民的責任,行善積德是我本人的興趣,扶老太太過馬路我每個星期都做一次,如果碰到國定假日的話,我還做兩、三次呢!

xyzhina wrote:
今天在一國中旁的人...(恕刪)

車主來了 不爽也可以叫派出所來開單 大家就全領獎了..

Leonyang1603 wrote:
但也不會是奢侈的玩...(恕刪)


90%騎重機的人,只是個玩具

不會是主要交通工具

不然假日那些跑山的,從哪邊冒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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