旭玉 wrote:
一看就是故意的!前...(恕刪)
這部分可能見仁見智吧,
倒也難以證明開車的人故意,
甚至,
機車有無在汽車後照鏡死角位置也不一定。
騎黃、紅牌重機的應該都知道他們路權是比照汽車,
已經不是一般150CC以下的機車可比了,
1.同車道內禁止超車而超車--有肇責。
2.後車未保持安全車距及安全間隔--有肇責。
3.右側超車--有肇責。
汽車的話,
如果可證明他故意的話,
當然是有刑責問題,
但這種山路,
注意車前路況就很忙了吧,
只是雖然看到汽車壓到雙黃線後又轉回然後發生兩車碰到,
機車跌落,
但汽車如果只是單純想回到路線而已呢?
如果要說汽車是故意,
那又有什麼證據可以證明機車不是故意要找汽車麻煩才故意在這種路段這樣超車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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