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j-lover wrote:我贊成開放高速公路路權但我無意使用高速公路路權...(恕刪) 漂亮, 其實人的心中或多或少都會害怕沒有接觸的事務!其實就算全面開放我也不見得會用但本來就不應該禁止, 現在只是要求歸還而已!我有害怕不使用的權利!
螞蟻上樹 wrote:基本上,當然是開放國道行駛,不過小弟一定是挑不塞車的路段或時段上去...(恕刪) 真的, 上去跟四輪塞車當我是笨蛋嗎?國一開放行駛, 新竹以北沒事我是不會上去的, 隨時都感覺在塞車, 立委也不知道在擔心什麼? 要走也是走國三!
crazyhatch wrote:高速公路上前面翻車都可以煞得住或閃過了為何機車跌倒就『不太可能閃開只好壓過去』??...(恕刪) 上次有台四輪在四輪前面翻車加上人滾出四輪車體也是安全下莊...阿不是, 是安全下高速公路!
神鬼 wrote:話說, 最近通過的黃...(恕刪) 其實 這讓我想到.............最近很紅的木炭 木炭真倒楣 沒事也被掃到 連買個木炭都要登記 要買木炭都被懷疑想自殺 想死的人 你在怎樣防 他還是會死 有時候矯枉過正 真的 真的我只覺得好笑 如果騎國道全世界只有台灣試辦 那很好啊 來個世界第一 如果有百分之八十以上都在上國道了 我只能說 這就是台灣 鬼地方拉 我總覺得 台灣是開發中國家 真的是
hchou35 wrote:只是,在高速公路上,車倒了,以台灣的車流量和跟車距離,又在高速行駛的情況,後面的車不太可能閃得開,為了自己的安全,只好把人壓過去,以台灣目前的法律,那算是過失殺人,就算最後判無罪,也有個案底和道義良心的賠償。所以最無辜的,應該是跟在重機後面壓到人的人...(恕刪) 機車摔倒不會瞬間黏在地上不動,會壓到前面摔倒的重機,應該是安全距離不足。保持安全距離的責任是在後車身上,當有問題的時候就是後車要負責。
神鬼 wrote:話說, 最近通過的黃...(恕刪) 等你騎過(限定紅牌以上進口隨便什麼車)再來發表反對言論高速行駛的穩定性我想不是你可以體會的你這篇文章我只能說好像在聽沒做過愛的阿宅在討論打砲是怎麼一回事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