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憲絕對是直接被駁回的
不去找律師討論就做
不尋求大眾認同
只想直接跟政府硬幹就找大法官?
就算不看法的內容,單純從邏輯看
當時修法的時候,早就都商討好了,哪會留下問題讓人釋憲給大法官打這些官員的臉?
然後來看法律
大型重型機車,除本條例另有規定外,比照小型汽車適用其行駛及處罰規
定;其駕駛執照考驗及行駛規定,由交通部會同內政部定之。
修了這條法律的結果,簡單說就是立法院授權給交通部決定何時給重機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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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姓男子騎大型重機上國道,被開罰四千元,他認為立法院已三讀通過讓大型重機可在交通部公告規定路段行駛國道,交通部卻拖延不試辦,提起行政訴訟要求撤銷罰單,但法官認為,公路主管機關尚未開放該路段供大型重機行駛,判周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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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那個94要上國道FB
也沒有人指出問題
其實這就是重機族群很大的問題
就算有重機騎士明知有錯
也沒有重機騎士提出
一個團體若沒有任何來自內部的反對指正聲音
這個團體就有可能陷入自我感覺良好
最後給那些說不需要別人認同的重機騎士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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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0月20日 -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舉辦與交通部的會議,會議紀錄重點摘要:立法委員王幸男等人提案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92條第2項,將「機車禁駛(應為會議記錄筆誤,應為禁止)行駛國道高速公路」修正為「250CC以下之機車禁止行駛國道高速公路」,即允許250CC以上重機可行駛高速公路,並將550CC以上重機行駛路權均可比照小型汽車之限制下修為250CC。交通部表示:「無條件全面允許所有大型重型機車可行駛高速公路,依本部民眾問卷調查及邀集專家學者、相關單位團體召開會議討論結果,現階段社會各界對無條件全面開放仍疑慮甚深,多數並不贊成。高速公路宜否開放大型重型機車,係為公共政策議題,現階段社會多數對無條件全面開放,雖仍有正反不同意見,但如採較嚴格駕駛人資格及行駛管理要求,並配套有條件開放行駛路段、時段之規定,且於『安全可獲保障』、『風險可有效控制』之原則下據以評估,應為現階段較具可行考量的方式;惟其車種仍應維持現行條例,並不宜開放所有種類之大型重型機車。......一般外界認為機車經常會發生且一肇生事故影響交通秩序及安全之行為,必須於條例外配套增訂其他條文(如增訂第33條之一等),規定期較重之處罰,使目前持反對意見之民眾或團體能正面看待認同及達確保行車安全之目的。」交通部意指無法接受立委單單修改92條全面開放,且表示外界認為全體機車駕駛人經常會發生事故,必須要新增更多與更重的罰則,期使反對團體能認同並確保行車安全。交通部對於550CC以上重機比照小型車降為250CC未持反對意見,尊重委員會審查討論。[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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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不想說部分重機騎士的確就在驗證交通部的話
交通部延遲開放的更理所當然
網路上還有少數重機騎士,在PTT,01等大型討論區,如同憤青四處攻擊,更加深他人反感
就像唯恐反對的人不夠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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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T教士-下文連結
PT-教士 wrote:
我只看到一群可悲的魯蛇在那邊秀下限
真可憐,居然落到只能在這邊嘴一些有的沒有的
反而是整天撞死人的大型車完全無視,太好笑了
台灣現在的現象就是
一群人嘴重車上國道會摔死害人被他撞死
結果講著講著他就被後面失控的大貨車幹掉了
可是他被大貨車撞死不會恨大貨車,反而是恨重車為什麼上國道.(恕刪)
我相信絕對有找過多方律師商議的
雖然我覺得應該是沒啥用
而且釋憲如果沒過
路權這件事可能從此一翻兩瞪眼(一事不二議?)
那就真的又慘又兼苦笑了
而反對者可能哈哈大笑
因為問題出在當初立法時的"妥協"
當年詳讀這條法令就已經看到給交通部開了一扇無敵後門(妥協下的產物吧?)
也已經知道有可能會遇到這樣的結果
相信很多人早就知道會這樣
包括當初立法的人(先過再說?)
包括當初參與爭取路權的人(無奈)
當然也包括交通部(暗爽?)
不過現在也沒辦法說當年的不是
畢竟
不妥協就是一根毛都不給你
說認真的
當年的會議視頻看完會想對某些嘴臉人吐口水
只能說
台灣的政治生態
從來都不是站在人民的需求
而是站在讓政府方便管理人民而下去搞的
一直都是這樣
藍綠都是這樣
今天不順他的意就剝奪我的
明天不順他的意就剝奪你的
如果自以為不會被剝奪權力
那大概是你已經習慣了而不自覺吧
蛤?
你說我瞎掰?
我還覺得妳落翅仔裝在室哩
攤手~~~~~~
RYU543 wrote:
搞釋憲前我相信絕對...(恕刪)
不過現在也沒辦法說當年的不是
畢竟
不妥協就是一根毛都不給你
說認真的
當年的會議視頻看完會想對某些嘴臉人吐口水
只能說
台灣的政治生態
從來都不是站在人民的需求
而是站在讓政府方便管理人民而下去搞的
一直都是這樣
藍綠都是這樣
今天不順他的意就剝奪我的
明天不順他的意就剝奪你的
如果自以為不會被剝奪權力
那大概是你已經習慣了而不自覺吧
從很多事情可以看的出來
台灣從官僚到民眾,心裡都還存在很重的封建思想
在政府當差的就自認是高高在上,什麼事都是他們最懂,有權威,強力反對的就是刁民。
即使你真的有想法其實也很難制衡他們。
普遍民眾也覺得不要跟官鬥,因為他們就是"官"。衙門思想深植人心。
台灣真民主?我也只能笑笑。
freedomhome wrote:
我是覺得也不用悲觀
交通部再怎麼樣也不敢忽視人民意見
不會!
路上其實很多遵守規則的騎士,但很多反對者都忽視這些存在。
繼續跳針騎士都怎樣怎樣。
政府也是用奇妙的KPI去決定是不要開放大型機車上高速公路。
簡單來說就是"成見"。
freedomhome wrote:
今天若重機團體訴求是
把那些老鼠屎踢出去(加重罰則等)
加上碰撞後平等
人民會看到,而阻力會轉變成助力
問題是
針對大型機車加重罰則是一件不公平的事情
罰則輕重是來自於該項行為對於他人影響高低
請問,大型機車超速跟轎車超速哪個對於周圍影響大?
如果要提高罰則應該是所有類別的罰則都應該要同等提高。
至於碰撞後責任釐清。
從來沒有一條規定給予機車在車禍後比較小的責任。
一切都來自於車禍鑑定後判決人員對於鑑定結果的見解。
相對於法律規定,一個人對於事件判斷的準則更難改變。
每個人對一樣的事件解讀也會有所不同。
當一個車禍是必須要上法院的時候,雙方證詞是不是符合實情,
法官對於證詞的見解都會影響結果。
這點真的很難施力。
畢竟這不是交通管理單位可以管的到的事。
不過現在越來越多法官是依照實際狀況來判斷,
越來越多被撞得反而要背負肇事責任的判例。
另一方面,
其實不管大小機車在爭路權的時候都有提到提高任何車種考照難度加強篩選,
還有慣性違規者的退場機制。
讓交通更安全。
但交通部就是置之不理,一般民眾也不願意去理解這些訴求。
freedomhome wrote:
但若重機團體還是一意孤行,就是要用現在的方式硬幹
那就沒辦法
如果交通部是可以好好溝通的單位。
我想大型機車騎士們也不會這樣硬幹。
就是交通部無法溝通,還一直出奧步。
就像蘇花改一直用一些腦殘理由禁行機車一樣。
orea2007 wrote:
針對大型機車加重罰則是一件不公平的事情.(恕刪)
加重罰則是針對交通工具
而非特定人
任何人使用大重機
都一樣適用加重罰則規定
何來不公平?
另有重機騎士說
大重機能上國道也是全民都能使用
全民都能增加權益
相同邏輯
換成加重罰則就不行?
此外
所謂的加重罰則
就是針對違法者
守法的重機騎士
更應該支持才是
還是重機騎士也希望跟一堆亂騎亂違法的人共用道路?
orea2007 wrote:
如果交通部是可以好好溝通的單位。
我想大型機車騎士們也不會這樣硬幹。
就是交通部無法溝通,還一直出奧步。
就像蘇花改一直用一些腦殘理由禁行機車一樣。.(恕刪)
有關這一點
我覺得重機團體倒可以好好的整理與交通部的對話
向大眾揭示
不然我必須坦白說
一般人民看到的
就是那些愛違法的重機騎士
所以加重罰則
把這些愛違法的重機騎士掃除
只有好處沒有壞處
此外
重機團體非法的抗議行為
也只會把事情搞更糟
===
最後
重機上國道爭取困難
是目前現況環環相扣的結果
重機團體要爭取上國道
就要破掉這個環的其中一塊
否則
任憑重機團體再怎麼樣
重機要上國道都很不容易
至於這個環,你應該清楚
該怎麼破 我也已經講了
.(恕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