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機車若開放上國道

黃國倫1350 wrote:
你是白癡嗎?...(恕刪)


路過友善備份,討論事情幹嘛那麼生氣

別忘記都只是在嘴砲而已


還是那句話啦......
會介意重機在你前面的,其實也會在意其他汽車在你前面,
會撞上重機的,其他汽車做一樣的動作他也會撞上,
會逼重機的,根本也會逼其他汽車,
人爛就是人爛,關車種啥事?

騎車的也有爛人?
對啊!都一樣啦!飆汽車跟飆機車一樣啦!
只是飆機車比較容易害死自己,飆汽車容易害死別人,
一直說追撞的.....怎麼不想為什麼沒安全距離?
騎士在路中間會輾斃沒錯,
汽車停路中間就不會撞死啊?還更容易波及其他人哩!
就沒罪嗎?
無視交通規則的,用什麼交通工具都會無視!
你叫他走路都會闖紅燈!
最好全部吊銷駕照,終生不得考照好了!

爛是爛在人,不是族群或車種!

重機汙名,開始其實是「仇富」,
因為他有錢我沒有錢......
不信嗎?仔細觀察,車越爛越恨重機,
社會地位越低,越仇視重機。

到現在,
媒體又最喜歡這類民眾,
因為憤青類最容易製造話題,
不信嗎?菜市場前面汽、機車倒車撞車事故一堆,
你看過上新聞嗎?
換成重機擦撞市場無敵迴轉阿婆機車,
馬上變「重機飆車,無辜阿婆受傷。」

是有多喜歡當愚民?
我不信這些人真的不知道!
小宸宇 wrote:
所以我就問嘛,跟機...(恕刪)

人飛出去跟撞測怎會沒關係?
撞測基準是什麼你搞清楚
撞擊車體對人的受傷程度測試
你飛出去
不就代表車體無法減損人體受傷
你要扯撞測過仍然車禍死亡
有誰說了撞測過就有百分之百存活率?

所以當然車撞車和車撞機車狀況不同
會何會扯到公平問題?
根本性不同兩樣東西要怎麼比較
不然你說
機車被撞有沒有可減損人體受傷防護

再說台灣7成車都沒撞擊測試數據那來的?
但我敢說100%重機一定沒撞擊測試
leehom wrote:
yurong2709...(恕刪)

你沒看清楚齁~我都說了汽車就很亂夠亂三寶一堆了 素養普遍不好沒錯 我也不敢說我多好 只不過現在這樣真的不好開放 如果你也有開車的話想象一下 噢不 感受一下就好 平常開在一般道路上跟機車爭道的感覺 我也說了噢 我其實是很想騎哈雷的 只是我真的不敢在台灣騎 兩個字 危險 我寧願拼一點去國外完成哈雷夢
有沒有聽過【階段式駕駛執照】制度?

在國外,為了培養人民遵守交通規則,所以創立【階段式】駕駛執照制度;主要是針對初次通過路考並且取得駕駛執照的新手,不僅必須在車輛上面標示【L】或是【N】,而且某些地區甚至還限制駕駛時間以及路段 新手必須在駕駛執照取得後1.5~2年後,再到監理單位根據過去駕駛紀錄,檢視有無重大違規,方能換發正式(無限制)駕駛執照。

建議如果要爭取任何權益前,就必須先從制度的改革做起。台灣今日的民粹至上,導致任何改革幾乎都寸步難行...
日本、德國要取得駕照有多困難,相信各位可以去打聽一下;光駕訓班的費用,可能就會讓你很驚訝。可是如果要在台灣實施,立刻會有人說圖利。
北美的駕照取得雖然相對容易,但是也因為發生太多的交通事故,所以許多地區開始採用【階段式發給駕照】(上述),而且交通工具的全險幾乎是必備的,而且還會根據駕駛的交通違規調高保費最後到幾乎不可思議的地步。但是在台灣,一定會有人說【圖利】、【剝奪行的自由】等。
在國外,不僅嚴格取締交通違規、而且違規罰款金額之高,這些都不是居住在台灣的人所能想像的。可是在台灣,老百姓一定會說: 政府搶錢。

我一直有個疑問...台灣、大陸的交通狀況混亂,可是這些駕駛到了日本、北美,不管開車、騎車,就會馬上進入安駕模式。請問這難道不是另類的【雙重人格】?

總之,不要再拿國外如何如何來當理由藉口,至少我是同意政府官員口中的【國情不同】,所以現階段的確不宜開放國道行駛大型重機

中原一點紅 wrote:
有沒有聽過【階段式...(恕刪)


最無奈的是,
你說的這些就是提升台灣交通安全,
跟車種歧視、交通道德.......
最多贏的的解決方法。
這只是地方法院,高院的判決才是重點。不信,問問法律專業人士吧!!!

如果要等到高院的判決,可能至少還要再多等上半年以上;這中間,只需要家屬找媒體鬧一下、順便到學校前、打工處所舉個白布條,我看...判決還沒出來,這位楊同學已經先活不下去了!!!

假設這位楊同學毅力堅強、心臟有夠大顆,好不容易熬到【無罪定讞】,難道在台灣的人情義理,不需要至少賠個幾萬塊的【白包】嗎?

小錢能解決的,為避免浪費時間以及身心理煎熬,我相信90%以上的人都會花錢消災。也因此在台灣,違規者從不會得到教訓,因為只要是傷勢較重的一方,幾乎每次幾乎都可以得到全額賠償。您說是吧!!!
tansywen wrote:
華夏技術學院學生楊朝鈞騎機車在台北縣撞死過馬路的婦人李何蓮花,被檢方依過失致死罪起訴,兩次事故鑑定結果也都認為他有疏失,但板橋地方法院審理後全案逆轉。法官認為是死者突然起意橫越馬路,被告根本無法閃避,昨天判他無罪。
沒有人想要遇到這種事,但如果不上法院,那真的只能自己塗牛屎了。

破曉之光 wrote:
又要拿有利觀點來辨...(恕刪)


我說的是死亡「率」不是死亡「數」喔
我說的是比率 那跟母體總數又有何關係
既然你認為重機太少
請問一下 汽車的死亡率怎麼又比1500萬的普通重型機車還高呢?
難道是因為普通重型機車太多?
比汽車少就叫太少 比汽車多就叫太多?


xieb wrote:
吵這個沒意義.2台...(恕刪)





請問一下汽車的死亡率怎麼這麼高?


中原一點紅 wrote:
真實案例:朋友騎哈...(恕刪)


我想問一下 哪一個車禍汽車不說機車快? 只要沒有行車紀錄器 九成的人都會怪罪於機車騎太快吧
開車門撞傷騎士->你怎麼騎這麼快
違規迴轉害騎士撞上->你怎麼騎這麼快
還記得上次有個人說機車騎160km/h呢

破曉之光 wrote:
人飛出去跟撞測怎會沒...(恕刪)
機車設計本來就不是拿來撞的,兩種不同的交通工具怎比較?你可投書媒體,各大機車廠都沒做撞擊測試,希望你能小蝦米成功對抗大鯨魚!

popododo10 wrote:
機車設計本來就不是...(恕刪)


這就像是飛機也不是用來摔的
可是一摔就很嚴重...
怎麼不禁止使用飛機呢
畢竟版上好多人是以事故嚴重性來當考量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50)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