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dog6962002 wrote:
機車停等區其實也是畸形法規,順應禁行機車下來的結果。..(恕刪)
不做功課又自我感覺良好
素質 真的
開眼看看
甚麼叫做科學研究
雖然我知道你就算看到
還是會主觀的不認同
但是就是要讓大家看看
所謂的路權爭取者
在面對客觀有力證據時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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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目前許多道路配置型態為混合車流,由於汽、機車實體大小及操
作特性的差異,當兩者使用同一道路空間時,可能造成許多衝突,因此許
添本等人(1998)建議,在兩種運具車流特性差異到達一定程度時,可將之分
流,以提升安全與效率,而分流方式可分為空間與時間兩類。空間分流可
實行於路段或路口,路段上將汽、機車以實體或標線的方式區隔,亦即設
置機車專用道或機車優先道;路口則設置機車直行車停等區與機車左轉停
等區。時間分流偏向路口的號誌設計管制方式,亦即透過時相將機車與汽
車區隔,減少兩種運具間的衝突。
過去調查機車行駛於汽車道上的研究顯示,機車速度偏高,且變異程
度大,許添本等人調查機車行駛空間車道化後駕駛行使特性。研究顯示,
機車行駛較為集中,而產生行駛速度變慢、速度集中且亂度較低的情況,
因此機車行駛於車道化空間有助於集中機車速率,並降低機車行駛速率,
另外如果速度變異程度降低,也有助於降低肇事嚴重程度。
亂度旨在反映機車行駛時左右偏移的現象,其定義為車輛縱向行駛 10
公尺,在橫向位移量的絕對值平均,行駛亂度值越高代表車流秩序越混亂,
許添本等與王義川(2001)研究發現,機車在無專用道的情況行駛亂度大於設
有機車專用道時的行駛亂度,此現象說明未來若能適當設置機車專用道,
將可提升車流秩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