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paya_miruku wrote:
為什麼要說服社會大眾...(恕刪)
完整的路權是什麼?
這種東西從來就不存在。
汽車可以上人行道嗎?
行人可以走高速公路嗎?
路權是法律的產物,
法律不准的就是沒有,
哪來完整的路權?
我從來沒有把重機跟汽車對立,
因為人可能同時擁有這兩者,
但是因為你的駕駛工具不同,
所以該遵守的法條也不同。
但無論無何,
違規就是錯的。
把他們對立的一直是你啊!
我有什麼立場?
我只希望開車、騎車、走路的時候,
不要被不守規矩的車撞了,
這就是我的立場。
papaya_miruku wrote:
汽車跟重車繳的稅金是一樣的,所以應該對等的看待...(恕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