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c2880 wrote:製造躁音有分車種?那汽車製造躁音怎不說嘴?都一樣好嗎!! 怎麼可能都一樣...這麼謙虛...當然是汽車比較大聲...排氣管+煞車聲+撞車聲...有的還會董茲董茲...重機是...排氣管+摔車聲
其實重機是可以鑽車縫的喔!!只是看你怎麼鑽是不違規的~~~(不能鑽只有61和64其他都可以)例如建國,市名都可以喔~~平面道路更不用說但鑽也是有規定的~~不能亂鑽!!條文上有寫得一清二楚~~假如有疑惑可以上交通部把法規看一看!!我是都看完了啦!!個人覺得把法規看一看~~玩車時才開心~~~
雖然我也期望開放重機上國道也想買台紅牌代步本身工作就是在和X開大客車,每天開國道南北跑以台灣駕駛環境跟素養,重機上國道是真的蠻危險的變換車道時不會衡量注意後方車子接近的速度只要在你前面說切就切加上機車從後視鏡看又更小台光想就幾乎每天國道上都看得到事故散落物輪胎皮下交流道插隊排到主線道被追撞的也常看到其他些不良習慣有常在開國道的汽車駕駛相信比我更清楚
shin0208 wrote:已經和交通部沒關係了...(恕刪) 別鬧了好嗎?高速公路唯一的管理單位叫做高工局,隸屬於中央政府交通部下面,地方政府對高速公路是沒有任何管理、維護、收費、修補等管轄權的。交通部這樣說你就這樣信?那根本是交通部的藉口而已。你自己想,要是這真的是地方政府的權限,假設今天新竹開放,苗栗不開放,那我騎到竹苗交界處但還沒到香山交流道,我是要怎麼辦?巴庫回去還是撞破護欄直接跳下去?立院三讀通過的法案,送到交通部,那就是交通部要負責統籌實行的,案子送到交通部,道路管理單位也是交通部,卻要地方政府各自實行?有這種奇妙的權責劃分法?如果不信,你去看看哪個地方縣市政府的網站,看哪一個網站的交通局敢跟你說他們有權管理高速公路的,歡迎上來打我臉。
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61-1條領有得駕駛汽缸排氣量五百五十立方公分以上之大型重型機車駕駛執照一年以上及小型車以上之駕駛執照者,始得駕駛汽缸排氣量五百五十立方公分以上之大型重型機車,依交通部公告規定之路段及時段行駛高速公路。高工局卻公告 250cc 以上就可以上 國三甲 深坑到辛亥路所以 現在就等交通部怎麼說了~ 不過 如果選前立委這段時機都推不動 那就又要慢慢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