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wang wrote:
差異就在情理法, 還是法理情
幾個月前小弟親戚開車在十字路口被酒醉闖紅燈的機車騎士高速撞上, 機車駕駛至今仍昏迷中. 事故報告出來後證明親戚完全沒錯, 路口測速攝影機證明機車闖紅燈和超速, 現場警員,救護人員和急診室亦做證機車騎士渾身酒味, 親戚車修好後總覺得不愉快就便宜把車給賣了. 當時機車駕駛親屬透過黑白兩道和民代要親戚負"道義責任", 還要到親戚家和工作地方"拜訪", 最後真的是不勝其擾, 付了50萬給對方.
...(恕刪)
開放後發生事故不必有道義責任的話
開放就開放阿
事故釐清擺第一 這點才是汽車駕駛最在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