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wang wrote:
差異就在情理法, 還是法理情

幾個月前小弟親戚開車在十字路口被酒醉闖紅燈的機車騎士高速撞上, 機車駕駛至今仍昏迷中. 事故報告出來後證明親戚完全沒錯, 路口測速攝影機證明機車闖紅燈和超速, 現場警員,救護人員和急診室亦做證機車騎士渾身酒味, 親戚車修好後總覺得不愉快就便宜把車給賣了. 當時機車駕駛親屬透過黑白兩道和民代要親戚負"道義責任", 還要到親戚家和工作地方"拜訪", 最後真的是不勝其擾, 付了50萬給對方.

...(恕刪)


開放後發生事故不必有道義責任的話
開放就開放阿
事故釐清擺第一 這點才是汽車駕駛最在意的!

乙烯 wrote:
反過來,為了保護善良...(恕刪)


不需要再比了
小汽車再怎麼樣,被動安全還是有的

小汽車對上大型車之比例
也不是重機對上小汽車之比例能比的

你好好保護自己上國道的安全
這是我最希望的

因為你一上國道 四周面對的就是一堆小汽車
而我汽車 除了不會四周面對一堆大型車外
還有被動安全保護著







KAHN1997 wrote:
開放後發生事故不必有...(恕刪)


其實就算我完全無責
我仍不希望與任何重機騎士有意外發生

freefly0 wrote:
不需要再比了小汽車再...(恕刪)


安全與否不需要你這種沒騎過長途旅程的人來說嘴


雖然我猜對於不願面對事實的人來說是放屁,但是我還是再跟你講一次
重機在快速道路的使用經驗是死亡率比平面道路低了30倍
而第一階段開放的國6.8兩條路,速度/車道線/車流量都跟快速道路一樣


國道摔車會被後車輾,快速道路摔車後車就會自動飛起來跳過去就對了?
國道輾死人會有責任,快速道路輾死人就沒責任就對了?


什麼上國道很危險的言論當放屁聽聽就好

01一堆只靠自己想像,掩耳盜鈴的人,連重機都沒跨上去過在這邊大放厥詞講安全?

笑死人

freefly0 wrote:
為什麼還在安全距離上繞圈圈?

你有開車上高速公路過吧
有遇過你隔壁車道汽車就在你旁邊吧

你就想想 把那樣的情況 替換成重機就好
)


你有騎車上過快速道路嗎?情況一樣,路標換成梅花就好

噢~我忘記你沒騎過重機上快速道路
freefly0 wrote:
為什麼還在安全距離上...(恕刪)

假設人人都會,所以我才說我對於未發生之事不予置評,

要假設也ok
我在中線,你在內線,而我騎在你旁邊附近,
你的前車此時後保桿掉落,你的反應是??

1.緊急煞車??

2.趕快變換車道??

為何我說你先入為主??
原因就在於為何要假設重機沒閃過摔車,連累旁車??

那我可以舉例說你為必免撞上掉落保桿變換車道,
卻把中線的重機騎士撞倒造成傷亡,我可以這樣假設嗎??
那這位重機騎士何其無辜??

換個角度想,為什麼前車丟東西的結果就一定是重機摔車??
拿我在日本國道騎重機的經驗來說,重機因為體積較小,
會比任何一台四輪更來得容易閃避危險,原因為何??

除了前面所說的體積較小較機動靈活外,
另一項就是,超越汽車的靈活性能及動力(超跑就別拿來扯了),
這些條件足以讓狀況發生當時有能力去應付,

要不然你還真以為只有台灣國道上才會有掉落物,
又或者有人丟東西嗎??
不用再說啦

在偉大的鄉民腦袋裡

重車一定會莫名其妙摔倒

汽車一定會無法閃避輾過

他們愛怎麼幻想去麼幻想吧

反正通過的已經通過

該上的是一定會上的

這麼怕輾過怕賠錢就別上高速公路吧

坐火車是你的最佳選擇

就跟怕拉肚子就不要去吃路邊攤是一樣的道理



停權?? 版規?? 現在在我看來都只是權力的傲慢罷了!!!
鄉野 wrote:
那這位重機騎士何其無辜??.(恕刪)


對你講到重點了
重機騎士他對了也可能死了
我從來沒有講對錯
我只講風險與生死

你好好保護自己安全吧

我不想說你們是什麼神車手
但重機還是一項需要平衡的交通工具

意外不一定發生
但發生了對當事人就是百分之百

我很多年前就已經騎打檔車了
所以明白
===
至於另外那個 crazyhatch 我不會理你的
你可以省省了




vincentcheng77 wrote:
才怪

只要人有受傷
就等著灰(這是你的經驗告訴你得吧!!不見得每個人都很會灰)
以台灣現行的交通法規
有一條很鬼扯的"應注意而未注意"搭配過失傷害 (過失致死)(也因為這條法則完全就是錯的嗎?我不認為!因為他相對的保護弱勢的那一方)
你就很OOXX了
甚麼叫過失傷害?? 破皮都可以算傷害喔
是不是你沒違規就沒事(這個法庭會去判定)

很抱歉
並不是
出了事故

1.警察不會管那麼多 , 受傷的人不管自己對錯 , 九成都會想提告跟你要錢(如果對方的錯佔很多當然要力爭到底~難道要以牙還牙的方式嗎?)
2.到地檢署 , 看你是開車沒受傷 , 九成叫你花點錢和解不要浪費司法資源(這我沒遇過...因為都是開車得來撞我..)
3.和解沒成進法院 , 很抱歉 , 甚麼叫應注意而未注意?? 這是非常主觀的認定 , 講難聽跟你去廟裡擲杯
差不多意思 , 全看當庭法官的主觀認定 , 幾乎可說沒有標準可言(法官也是秉照前例來判決..公務人員就是這樣)
4.就算你打贏了又怎樣 , 從地檢署的事務官開始 , 你就準備等著上班時間請假出庭 , 要請假?? 可
以 , 不過你敢嗎?? 過失傷害(致死)是刑事訴訟 , 請假同等於放棄自訴的權利
沒人吃飽沒事要給自己留的莫名其妙的前科在身上(如果沒有這樣反制無駕駛到道德汽車族群.它們會把汽車當作戰車開...)

5.開庭只能早到 , 不能晚到 , 但地檢署和法院沒有責任和義務要跟你"準時"開庭....(準時是一種美德)


開不開放不是重點
而是政府根本沒盡到教育大眾以及保護守法民眾的權益(但是沒開放永遠不會懂得如何教育~)

一群人喊得很爽:"上國道"
就讓你們上阿
反正出了事跟我政府沒關
倒楣的是雙方的家庭(如果交通路上大家能秉持駕駛道德的去開車~雖然考試的時候沒考~但是國民教育有教~這樣交通就不會那麼亂了..)
)


總結一下~~上一代的駕駛道德也許不是那麼落實~~那我們這一代盡力去落實~~相對的也是行動教育下一代~~台灣才會進步~~不是一昧的固步自封~~你有在開車應該有結婚也有小孩~~應該要讓小孩知道這樣的交通改變是走向國際化的必然方向~~而我也會跟我的小孩解釋~~台灣曾經走過這樣的歷史~~


KAHN1997 wrote:
開放後發生事故不必有道義責任的話
開放就開放阿
事故釐清擺第一 這點才是汽車駕駛最在意的(恕刪)



沒錯,這才是重點。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49)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