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車停放地下停車場之問題


abcjwjw wrote:
http://mot...(恕刪)


老實講就是這樣 只要是區分所有權人做成決議放入社區規範的話

要用合法的手段 只能在大會上提出議案變更社區規範 使管委會發函給市政府變更停車位使用對象

(例:原本是規定汽車停車位 改成不限定車種的停車位 但是本質上還是停車位 不違反建築法與消防法)

這樣就算有人看不爽檢舉 並請管委會發函給市政府 政府也沒辦法處罰 (因為沒有法條能用)

但是如果社區規範有禁止停放機車

(例:原本就是登記為不限定車種的停車位 但是社區規定禁停機車)

除非你跟我剛才說的一樣 用原力把車子移過去不接觸社區共用地面 否則如果有人看不爽檢舉

管委會雖然也沒辦法發函給市政府 請市政府處罰(原因我說過了 沒有法條能夠使用)

但是至少它可以禁止你通過共用地面或直接把你的車子拖走

(如果你的車位是屬於共用的情況)

要用非合法的手段的話

頂多就是用軟姿態磨一磨管委會讓他們不執行管理義務 然後平常作人低調一點不要讓其他住戶看不爽檢舉


蔥油餅大叔 wrote:
我也說過了 除非你進停車位不經過社區大門不走社區土地(約定專有車位的情況)
否則多數區分所有權人同意賦予社區停車種類管理權的情況下 你是不能夠違反規定的
而社區唯一能做的能合法手段就是把你的車拖出來丟到社區外(若車位屬於共用的情況)
可是樓主的車位不是公共的。

或著是禁止你的車經過共用空間(約定專有停車位外的所有停車場區域)
這個共用車道通常也是車位所有權人所出資公有的,除非車道本身有限定可使用車種,否則,只要有車位就有權行駛才對吧?(單就規範的使用效力來說)

蔥油餅大叔 wrote:
然後記得你每次開出去...(恕刪)



記得什麼?

可以用中文說清楚嗎?

a b c d e f g .........

gmtmkm wrote:

台灣交通法規中,...(恕刪)


你說到重點了

這個要看社區怎麼登記

一般都不會特別登記成"限定停放小型車車位"

但是都會用社區規約規定"一位停放一輛汽車" 或是附加"禁止停放機車" 之類的規定

雖然停車位有些是屬於約定專有的沒錯 你要怎麼停 但是不代表你有通過停車位外面的"共用路面"的權利

(社區共用路面性質屬於社區私人共有之土地,受限於社區規約,不受道路法規範)

19樓說的沒錯,就現行的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是沒有說到這個部份的.其餘都要靠區權會合法通過"社區管理規約"或"社區停車管理辦法".這種情況下,其實也有漏洞可以鑽, 沒有明文規定的就是灰色地帶,樓主硬是給它停下去,管委會也只能"叫囂"而已,最終只有上法院一途.

看上面一些發言只有"蔥油餅大叔"完全正確,給大叔拍拍手
其餘大都自我感覺而已,包括想放木板的大大,若太超過難免會有問題的.就建物使用區分來說,停車空間就是"只能"用來停車,不能移作他用.管委會也不能擅自劃機車停車格,可能會涉及變更使用用途.

簡單說來,就只能利用區權會來做規約的變更來取得合法性. 樓主可以下屆弄個委員甚至主委來幹,會發覺社區有很多狗屁倒灶的事.

我知道很多社區是:有車位的人才開放也可以停機車.但是,提醒一點,社區停車空間若有劃停車格,那麼停車使用權利就只有在這個格子內,其餘的空間跟走道,通道是全部區分所有人約定共有的,不能佔用喔!這些格子在社區大樓的建築圖裡會很清楚的標示出來的.

gmtmkm wrote:

可是樓主的車位不...(恕刪)


的確 樓主的車位不是公共的 所以社區不能把已經停在上面的交通工具拖出去

但是社區可以禁止該交通工具通過社區共有的路面以此來主張樓主無法從外面將大型重型機車駛入社區內 或駛離該停車位之約定專有範圍

其法律效力來源來自多數人區分所有權人同意的社區決議



roverpica wrote

記得...(恕刪)


死小孩 回家睡覺 乖 無知是一種幸福

姓蔥的

請注意你的措辭!

我是認真的

搜一下我的文

應該可以知道我的歲數.
a b c d e f g .........
roverpica wrote:

姓蔥的

請...(恕刪)


那也請注意你的措辭 本樓在討論什麼東西你在亂入什麼東西?

如果你真的年紀很大 我願意對我說你是小孩這點道歉 如果你要告我我認了

但是我也有認真回應你的作法要怎麼做才不會違反規定 你意思是很認真的表示說你看不懂我的說明嗎?
先幫你備份起來
roverpica wrote:
去找一台堅達3噸半

裝個油壓平台

把重機搞上去擺好 繩子綁好

開進地下室 就位

開香檳


蔥油餅大叔 wrote:
然後記得你每次開出去的時候都要開三噸半出社區以後再把大型重型機車放下來喔 而且高度不能超過限制

或許那個改造箱型車的大大就是社區有這種困擾吧 自力救濟解決問題


roverpica wrote:
記得什麼?

可以用中文說清楚嗎?

蔥油餅大叔 wrote:
死小孩 回家睡覺 乖 無知是一種幸福

roverpica wrote:

姓蔥的

請注意你的措辭!

我是認真的

搜一下我的文

應該可以知道我的歲數.


蔥油餅大叔 wrote:
那也請注意你的措辭 本樓在討論什麼東西你在亂入什麼東西?

如果你真的年紀很大 我願意對我說你是小孩這點道歉 如果你要告我我認了

但是我也有認真回應你的作法要怎麼做才不會違反規定 你意思是很認真的表示說你看不懂我的說明嗎?

abcjwjw wrote:
http://motocity.com.tw/gp2/viewtopic.php?t=178632

上面的討論可以參考看看。

還有這篇法院判決可以參考看看
http://motocity.com.tw/gp2/viewtopic.php?t=262785

上了法院,管委會其實並沒有那麼偉大!
胡言亂語 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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