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豬02號 wrote:
看有些人翻出小妹妹過...(恕刪)
剛好相反吧, 台灣人就是理盲又濫情過了頭, 才會造成這麼多亂象.
如果台灣人不濫情, 那怎麼那些黑道or混仗立委/鄉代/里長的, 樁腳去聊個天/跑個帖子/博個感情, 那些純樸的台灣人票就投下去了?
如果台灣人不濫情, 怎麼會只要有人去陳情, 該做的事情就不做下去, 譬如說那些甚麼"就地合法"之類的...
如果台灣人不濫情, 怎麼會該槍斃的不槍斃, 該羈押的不羈押, 該限制出境的卻又讓他逃跑? 反正法庭上裝個可憐, 不要說法官, 連檢察官都心軟了...
簡單講, 台灣人就是講情遠大過於講理, 才會出這麼多問題...
如果這樣講你還不明白, 看看一個跟台灣完全相反的國家的發展狀況我想你會更容易懂一點: 德國.
ponjiayulady wrote:
我還是堅持小妹妹是最...(恕刪)
所以我可以在我家樓下不顧交通規則隨意穿越馬路?
ken9028 wrote:
姓楊的違規可沒比小女孩少哦!
光騎在邊線外的路肩還有車速就比小女孩責任多,
如果他騎在車道上跟在車後面不騎路肩,
會撞到小女孩嗎?絶對不會
因為撞擊點在路肩
會撞到就是因為姓楊的違規騎路肩
我並不是指這件事一定是小妹妹的錯。
只是說車禍跟後續傷害事件是兩回事。
被撞的人是很可憐沒錯
"如果"小妹妹有他違規的地方不應該因為他被踹很可憐
就把她的錯一筆勾銷全部歸在機車騎士身上。
如果以是不是當地人是不是被撞很可憐
那上次判闖紅燈被撞的老先生家屬要賠錢就沒道理了
不過如果騎士是從右側又是路肩超車,那就是他錯比較大了
ponjiayulady wrote:
說真的才雙線道又一堆...(恕刪)
正常人都覺得是鬧區自動降到20公里隨時停車了
你住台灣嘛.....................................
我怎麼每天都看到這種路一堆開車的騎小綿羊的都五六十在跑的..............
⋯倫理道德同理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