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個人積分:356分
文章編號:41669253

個人積分:35分
文章編號:41672831
roychen7777 wrote:
我覺得…干車隊屁事呀…
車隊又沒有法律明文規定車友的私行為,簡直是欲加之罪...(恕刪)
法律上有一個名詞,叫包庇窩藏罪犯
所謂包庇乃在犯罪進行中,對於犯罪過程中或予以事前、事中或事後幫助脫罪之行為,或對於犯罪行為消極坐視不管之謂
情節嚴重者可將包庇窩藏罪犯者視為罪犯之共犯結構
如果他的車隊或車友們為了包庇楊嫌的犯行還企圖湮滅證據或是提供虛假證詞,那就還得多加一條幫助毀滅偽造證據罪
他車隊中那些同行的車友有沒有問題?用你的腦子想想吧,如果你的腦子沒退化的話
物以類聚,人以群分是不變的真理,因為君子與小人是處不到一塊的,就如同垃圾也只能堆在垃圾掩埋場或丟進焚化爐裏面不是嗎

小惡魔新聞台
為提供您更優質的服務,本網站使用cookies。若您繼續瀏覽網頁,即表示您同意我們的cookies政策。 了解隱私權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