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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肚人 wrote:
我是車主的女友.我先...(恕刪)
大肚人 wrote:
我是車主的女友.我先...(恕刪)
大肚人 wrote:
PS:今天我會PO這篇文.是對方老婆已在這論壇PO文.我必須為我自身名譽跟我男友的事情做澄清.
該回應的已做回應.至於其他事宜.我不再做任何回應.因這是重機250CC以上重機論壇!
1.我不想模糊焦點.重點是放在砸車的人跟賠償重機等事宜!
2.至於對方老婆說要提告妨害家庭.通姦罪等等.很謝謝一些網友願意相信.甚至建議我要提
告對方毀謗等等的這些對我來說.但似乎已經偏離主題了.
再次說聲抱歉(佔了版面)跟謝謝網友提供的建議與批評!...(恕刪)
大肚人 wrote:
我是車主的女友.
我先把事情一一釐清
第1.並沒有所謂的前男友.只有目前的男友!!
第2.這台300是我送我男友的情人節禮物.我跟我男友是以結婚前提在交往.我存了很久的錢.我跟我男友花
了很多心血跟心思在這台重機上.重機被砸我比誰都還心痛.如果我叫人砸車.不就等於我拿石頭砸自己
的腳嗎!?
第3.我想說.只是加個LINE跟FB就是給對方機會.這樣的說法是不是太偏激太極端了呢!?
第4.前天晚上我男友和還是林姓男子的老婆通過電話.對方的老婆說.看重機的需要賠多少?她會賠.只因她
想讓事情趕快落幕.她對我男友說.她老公要先把砸重機的事情解決好.才要處理跟他老婆的事!試問.
這是在逼我們和解嗎!?砸車跟他們夫妻之前的事情.是兩碼事.根本就是模糊焦點!
第5.對方老婆說她老公去過我以前2F的套房.這是事實.但沒不是如對方老婆說的發生關係.原因是林姓男子
當時來東海找他朋友(離我租的套房很近).對方有喝了一點酒.(前提之下對方都知道我有男友).我也
表明我已有男友.對方打電話給我.説他知道.就只是單純朋友聊天.對方也帶了他女兒.我沒給對方機
會過.對方還沒到我的住處時.我就先告知我男友.我跟我男友是互相信任.所有有關個人隱私的帳密
我們毫無保留的給彼此.對方一到我的住處.頭先只是家常話.再來林姓男子開始抱怨他老婆一直跟他要
錢對他怎樣.而林姓男子想離婚.還說離婚後對方老婆只要錢不要小孩等等的話題.基於以前是同學
我只能聽聽作罷.對方來過兩次.都帶他女兒來.我都有告知我男友
試問:一個男人帶著女兒來找以前同學.是能發生什麼事情嗎!?再來,發生關係這事情沒有捉姦
在床,對方只聽她老公說有發生關係,請問有什麼方式可以證明?!
對方還說有知道我胸口上面有刺青,我在此聲明,胸口上的刺青,而並非胸部刺青.我當初在臉書和LINE
上面(同學會的LINE社團)有PO上照片,許多朋友都知道這刺青,那他就因這刺青就咬定我跟對方有發生
關係,這種說法未免也太籠統了吧!?就因為他說我胸口刺青就把責任推給我說有發生關係,這句話是她老
公說的,是否要脫罪?還是推卸責任,這件事情發生後,對方從未"正式"出面想解決,大都是透過朋友和他
老婆出來說話,請對方有點擔當好嗎,還揚言說如果此事件不和解,就要用"兄弟道義"來解決,今天到底
是誰無辜?!
第6.事情發生到現在.都是對方的老婆出面.為何不是林姓男子出面處理呢!?既然對方老婆感到困擾.為何
還要出面替自己的老公行為說話呢!?
第7.對方說有證據,那我想請問,聊天訊息能代表什麼?這樣就代表我再教唆林姓男子跟他老婆離婚?這些聊天
訊息我男友也知道,再來我男友也有和我朋友這樣聊天打屁,那請問,這樣也不就代表我男友跟我朋友方
有關係?!
第8.總結是...如果只是看圖說故事的人.請不要加油添醋!再來.不是我不回應.謠言止於智者.我的想法
就是.我.我男友.對方老婆.三個人都被林姓男子的說詞.搞的團團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