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積分:36分
文章編號:48280889
orea2007 wrote:
你的視線高度都可以清...(恕刪)
我最近也買了重機...
但我還是不太認同這樣的行為
不過這不單只是重機...而是一般機車也會有這樣的狀況
這不是只是超速照像而已...若是發生事故呢?
如果該吃車主肇事逃逸...
只要一點點小距離後...路人根本就很難看得清楚車牌
導致後來查緝困難...找不到肇事者
不知道認同這樣改法的朋友們....
倘若...
這樣的騎士在路上不小心擦撞道您的家人後烙跑
你們還會一樣的態度去面對嗎?
然後...發文者的心態我覺得也該檢討
發文者板大,我相信您明明知道這車牌不會是原廠樣式
因為路上一堆紅牌黃牌都不是這樣...這樣的情況白牌也有
卻用這樣的文字來挑起重車車友的抗意
意圖也是令人存疑。
個人積分:51355分
文章編號:48280902
個人積分:7分
文章編號:48281795
個人積分:42分
文章編號:48281835
為提供您更優質的服務,本網站使用cookies。若您繼續瀏覽網頁,即表示您同意我們的cookies政策。 了解隱私權條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