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ermoney wrote:
但是快道高架讓你上了呀,怎麼只挑不好的講呢?
如果稅金重等於該擁有更多的路權,那Mustang5.0和W204 C63就可以開路肩了嗎
3.5噸以上繳的稅也不比大重少,都沒吵著上十八標五楊了
每個人都要吵一下鬧一番然後就要大家認同,那不久的將來就變成萬人遊行高速公路了
所以贊成所有二輪都回歸白牌,稅金仍照排氣量課稅,路權統一變綿羊
稅金不同是依排氣量規定的,不是指繳"高稅金"就可以爭取開路肩
至於您說大排量高稅金是否就吵要上十八標&五楊 --> 這就代表他有國道使用的路權,只是有條件限制使用
這跟路肩一樣,自小客有權利使用國道,但路肩是有條件限制使用
稅金高低跟排氣量有關,跟怎麼使用道路方式無關
而現況是政府告訴我(重車)就是汽車,道路使用規範(僅國道除外)全比照汽車辦理"含停車&罰款"(義務)
且牌照稅也改依照汽車分類級距收取(義務) --> 剛開放時的重稅根本是荒謬
但我(重車)卻不能比照汽車行駛國道(權益受損),
政府便宜行事,又不想管好事情,用車種分別的方式限制重車路權,卻又要求比照汽車應盡之義務
這不合理,好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