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為民玩重機30年!7台珍藏總價逾500萬 打造重機部品店想建立台灣騎士文化

多次違規騎機車行駛高速公路的人, 是要建立什麼騎士文化????
噁心的自私自利枉顧法令, 不要再陷害所有良善守法的重機騎士了!!!!
他自己先簽下生死狀及免責聲明去法律公證再說,
不要改天在高速公路出事了, 又要到處靠北靠南, 哭爺爺告奶奶的說要別人賠償.
他自己有種違規騎機車上高速公路, 就要自己承擔100%肇責, 就要有賠償他人所有損失的責任與能力.
但重點是, 萬一他在高速公路上造成任何一輛車任何一個人意外事故, 他能賠得起嗎, 他能負得起責任嗎?
在高速公路上出了任何事故, 都是生命時間金錢的可怕損失, 而且絕對不是單一家庭破碎的事,
就像貨車司機併排違停開門, 害死了未成年的自行車騎士,
就像工程車司機違停邊坡, 害死了火車上幾十個人, 害慘了幾百位旅客, 害慘了所有東部幹線列車, 更害慘了所有受影響的家庭.
違規違法造成的意外, 有任何人負得起責任嗎? 貼得起生命嗎? 賠得起時間嗎? 賠得起驚恐的瀕死恐懼嗎? 賠得起所有家庭原本應該有的幸福嗎?

唯有把自己做好, 守法守份, 才能真正建立起令人尊重的騎士文化,
社會並不仇視重機騎士, 而是某些重機騎士肆意妄為 (噪音, 飆速, 違規...) 侵害了守法百姓的權益, 才會讓所有人唾棄且深惡痛絕!!!
ltpe wrote:
多次違規騎機車行駛高(恕刪)


交通部路政司最喜歡你這種言聽計從的乖寶寶了....

無論怎樣無理害死人的標線規矩,絕對乖乖徹底遵守,指東不敢往西,指鹿絕對是馬,真是聽話的順民...

.
他明明就是一個非常nice的人,我認識的他根本就不是宣稱『臉很臭態度很差還甚至不認識他』的人說的那樣,他始終非常支持有關騎士路權的議題。什麼? 鼓吹上高速公路又如何,只要願意繳『過路費』,任何人都能上高速公路,哎呀,別談什麼上高速公路、蘇花改那些小兒科啦,事實上,只要願意付出代價,就連殺人也是可以的,何況台灣的法律在殺人上還判得特別輕呢,『版上那些守法又多麼好的好人』一定也很樂見我們的法律是這麼的有『愛心』,就像害死五十幾條人命的負責人也不過五十萬就能交保了一樣,我們好幸福啊,在台灣這塊土地上呼吸著這麼好又這麼有人性的法律,是多麼開心的事情,至於被壓榨、被害命的,管他的,只要對著他們嚷嚷『乖乖守法』就對了,法律怎麼規定怎麼判就怎麼接受,別給我嘰嘰歪歪的一堆意見,要樂於守法,聽到沒。
ddhhddhh2 wrote:
他明明就是一個非常n...(恕刪)


下巴哥只支持他牌色的路權,其他賤民死活他是不在意的
還真怪
人家開個店
也要扯人身攻擊
又跟上高速公路有關了
煩不煩啊!

很多時候現在享用的
都是許多當年叛逆前輩衝撞體制來的
留頭髮、制服、軍訓、騎重機
不一定要支持
但請別看表面,用自己眼光看事情
了解原因再決定
ltpe wrote:
多次違規騎機車行駛高(恕刪)


現在國道上的各種車種一直在危害別人,一直在死人

你這類的好像也沒有對待重機騎士這樣義憤填膺,每次看到要別人簽生死狀就真的很好笑。

是不是被欺負久了所以找一個特別不順眼的來欺負比較快活呀?
ltpe wrote:
多次違規騎機車行駛高(恕刪)


哇,平行世界耶
也不用去路上找,左轉M01汽車版就一堆無腦仇視重機的人了
現在路上最危險的叫職業駕駛,這幾天最大條害死51條人命的就是這一類型的人
動不動就要簽生死狀真的很好笑
pal42204 wrote:
下巴哥只支持他牌色的路權,其他賤民死活他是不在意的

下巴哥.白牌.黃牌.紅牌.汽車牌...都有喔!
pal42204 wrote:
下巴哥只支持他牌色的路權,其他賤民死活他是不在意的

騎白牌的很多自己都不支持
別人要幫忙爭權益還酸言酸語
小強二號 wrote:
我在路上看過他兩次 ...(恕刪)


被打臉囉~~
自以為誰?
要使好臉色跟你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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