噁心的自私自利枉顧法令, 不要再陷害所有良善守法的重機騎士了!!!!
他自己先簽下生死狀及免責聲明去法律公證再說,
不要改天在高速公路出事了, 又要到處靠北靠南, 哭爺爺告奶奶的說要別人賠償.
他自己有種違規騎機車上高速公路, 就要自己承擔100%肇責, 就要有賠償他人所有損失的責任與能力.
但重點是, 萬一他在高速公路上造成任何一輛車任何一個人意外事故, 他能賠得起嗎, 他能負得起責任嗎?
在高速公路上出了任何事故, 都是生命時間金錢的可怕損失, 而且絕對不是單一家庭破碎的事,
就像貨車司機併排違停開門, 害死了未成年的自行車騎士,
就像工程車司機違停邊坡, 害死了火車上幾十個人, 害慘了幾百位旅客, 害慘了所有東部幹線列車, 更害慘了所有受影響的家庭.
違規違法造成的意外, 有任何人負得起責任嗎? 貼得起生命嗎? 賠得起時間嗎? 賠得起驚恐的瀕死恐懼嗎? 賠得起所有家庭原本應該有的幸福嗎?
唯有把自己做好, 守法守份, 才能真正建立起令人尊重的騎士文化,
社會並不仇視重機騎士, 而是某些重機騎士肆意妄為 (噪音, 飆速, 違規...) 侵害了守法百姓的權益, 才會讓所有人唾棄且深惡痛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