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個反差吧,別老是看負面的新聞,負面的教材,我們的社會需要正面的教材,正面的力量,也希望該名踹人騎士可以好好看看,有人這麼做,再回頭想想自己做了什麼事情,雖然因小妹妹違規在先,貸款甚至修車費用對自己負擔不小,但事已致此,再去踹她,何況是個年僅七歲的小女孩,何苦呢?
看來那個X人他是帶頭飆車的騎很快.超過白色小貨撞上的,又是一群×××可以封殺那間車店那個車隊嗎????毎次都這樣沒那種路一定要騎那麼快.明明二十公尺又紅燈了又要硬拉轉速一到休息點一堆車停在車道上,這種行為不是和街上一堆小屁孩一様嗎????還自命清高要路權。真要這樣騎車可以去"黃泉路"騎嗎?王豪明 wrote:綠色為貨車 紅色為騎...(恕刪)
aries405 wrote:小女孩違規,這或許沒得爭議,但不代表小女孩沒有路權,在她獲得路權的當下,重機騎士一點都沒有立場怪她違規,怎麼說呢?關於路權,大家看圖或許會比較清楚。..(恕刪) 我還真不曉得行人站在雙黃線上面還有路權的,如果今天他站在黃網區沒有雙黃線,我就說他有路權雙簧線是任何人任何車都是禁止跨越的,行人也是一樣,怎麼還會有臨時路權的名詞,是腦殘政府的代表作嗎如果今天行人走在這種單線車道上,我承認他是有路權,但是今天是橫跨穿越雙黃線竟然有臨時路權,那畫斑馬線要做什麼還有...撞到人還踹人...這種心態還真是奇怪..這種人也是需要跟社會隔離的
很多人觀念都很不正確包括年輕人在鬼島 國外不說以這例子對方受傷 不管是你撞他 他撞你你對 或 他不對受傷或死亡的人最大去和解 誰跟你談路權?談的是你賠的金額大小因為告你的話 賠更多以小妹妹受傷的部份和解可能說要百萬但實際上也不會少於25萬的重機自行處理我說的是事實
swt24090 wrote:白線量量看幾公分,就知道那是什麼線第一百八十三條之一快慢車道分隔線,用以指示快車道外側邊緣之位置,劃分快車道與慢車道。其線型為白實線,線寬為十公分,整段設置,但交岔路口免設之。道路設有快慢車道分隔島者,應劃設本標線於分隔島之兩側,與分隔島間隔至少十公分 那根本不是慢車道哪裡有慢車道??邊線是實心白線, 邊線外叫路肩不叫慢車道.慢車道請參考下圖好啦,你說說看這裡哪來雙白實線區隔的慢車道另外一條白實線在哪??指給我看啊??這裡根本沒慢車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