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年前,一台大客車剎車失靈,追撞前方數台小轎車,請問這是否要立法"禁止大客(貨)車行駛高速公路,因為當它失控時,它就是個兇猛的殺人器具,小轎車是無辜的,那為何你們不去向交通部陳情,並禁止它們上國道,確保小轎車的安全...?如今對於大型重型機車行駛國道一案,總是提出一些無理頭的想法來反對,難道反對者寧願被大(客)貨車撞死,也不願意為自己的生命安全護航...?
行車互相尊重禮讓有很困難嗎??都是人的問題,行車違不違規是由交通法規來判定,不需要用激動言詞來表達不滿,去把心中的不滿去向有關單位申訴吧,在此發表恐嚇言論是無法有任何幫助的




























































































